我是一家私企渠道经理,工作半年了说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一直没签,近期由于公司和经销商之间的利益纠葛突然将我们整个部门撤掉了,公司先是说把我们安排到不相干的部门,但一直没通知我们,我们也一直在原部门维护市场,但在2011年4月20日我们再次和老板沟通此事时,老板给我们的答复是:“我在4月1号就通知你们不要干了,你们还想干的话就从新应聘上岗,工资只发到4月1号,不会给你们开任何离职证明”。我是在该公司上班时成为孕妇的,但我们即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其它有力的书面证据证明我们的劳动关系,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当时公司招我们进来的时候承诺月基本工资是1500元,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有这么一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月目标工资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800元,职业禁止200元,月度考核工资500元”(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00元) 当时问招我们进来的的部门经理以上条款该怎么理解,部门经理说:“不管请假或者怎么样,每
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收取押金,未能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扣押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我该怎么办了?有什么有效的途径?谢谢! 需要什么证据,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那补偿范围应该是多少了?这种案件的有效时间是多长了?是从离开公司的那天算吗?
由于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收取押金,未能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扣押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我该怎么办了?有什么有效的途径?谢谢! 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那补偿范围应该是多少了?这种案件的有效时间是多长了?是从离开公司的那天算吗?
我是一名孕妇,现在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属于月薪制,每月1800。。我怀孕6个多月了,向上级申请每天八小时不加班,然后上级回答的是要7个月过后,而且,我的工资也不会有那么高了,就是说会扣掉我的工资,我想请问一下,我每天上八小时,星期六也可以申请不加班吗。?而且厂里面应不应该扣我的工资呢。。?谢谢。。
本人从2007年8月份至今(2011年4月)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做销售工作,从上班到现在没有签过正式劳动合同,也没交过社保,我们的工资基本上是每年订一次销售提成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任务来拿基本工资及提成和奖金,07年,08年还有09年三年因完成的项目不是太多,完成的任务量也没太多,工资自然也不太多,工资都是按照提成制
我在一家航空售票点上班,2004年起到现在的2011年,工作了八年,一直有向老板要求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有签,社保单位是帮我交了的,国定节假日加班也一直都没有支付过3倍工资,过年期间加班也没有任何补贴,我们上班是按8个小时的,早班8点-下午4点,晚班下午1点-晚上九点,我从早上8点上的晚上9点,按理说我应该
是2009年11月16日进的厂,是个日资厂,老板是日本人,老板娘是福建人,可是进公司以来,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每个月工资2800,2010年3/18下午18点多的时候,公司老板娘找我谈话,说很喜欢我的做事风格,还找借口说我不胜任这份工作,意思说让我尽快走,被解雇了,我是否该拿回我该得的工资?2月份的工资有大概3天+过年
我们所在部门被撤后,公司先是说把我们安排到不相干的部门,但一直没通知我们,我们一直在原部门维护市场,但在2011年4月20日我们再次和老板沟通此事时,老板给我们的答复是:“我在4月1号就通知你们不要干了,你们还想干的话就从新应聘上岗,工资只发到4月1号,不会给你们开任何离职证明”。我是在该公司上班时成为孕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