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向我借5000块钱,当天欠条上没签上借款人的签名,而是按了指纹,请问:按法律判断可以追回借款吗?借款人负法律责任吗?
借5000 期限3个月 但实际给3750 因为从本金中扣了第三个月的利息 债主要求借款人每月还1250 第三个月不用还利息 直接还本金 但是借据上只写明假如超过借款期限一天就按年利率20%计算罚息上浮 那么债主的每个月还利息是否违反借据规定?借款人能否每个月不给债主所谓的利息?
我是在一个公司做销售的,去年7月初跟苏宁电器去谈一个业务,当时他们有一个财务采购部的工作人员(孟浩)拿着一张印着部长名称的名片跟我们交涉洽谈业务。 我们是在苏宁电器的总部办公室谈的合作,和参与他们的招标。当时放出来的风有三千多万的业务,我们公司很重视。 7月底孟浩找到我和我们公司董事长,说他家正在装修
公司注册资金50万,可以借30万给个人吗?需要些什么手续? 怎样认定抽逃资金?如果借出去的钱有利息收入且开具发票,算抽逃资金吗?
公婆以生病做手术为由骗走现金3万,转帐39万,请问有法律途径可以追回吗?
问题补充:家中由我理帐,公婆和我相处不合,借口生病将家里的钱全部骗走,钱是转到公公的名下。(因婚前老公拿了公公19万做生意,全部亏空.但是因婆婆有病一直隐瞒。转帐里多半是我婚前6年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他们借口骗走,还想掌控老公的钱)马上要交房子首付,明年还要交房款。
我在一年前借给我的朋友一张性用卡,额度是3000元的。说好以后每个月还的。可是都一年多了。他还是等于一分钱没还。现在连联系都联系不到他了。我们之间没有欠条。没有什么证据。现在的首要问题的我想找到他。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他这个人或者他的家人吗?
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在我离婚的时候给了我很多帮助,对他我很是感激。他是做工程的,11月因为他说要投标,手里钱不够差15W,很是着急。说如果钱凑不够的话,就借高利贷。看着他着急,我就说借钱给他。他说好,还是按高利贷的利息付我利息,投标交的钱最多1个月就退回来,钱退回来马上就还给我。我说利息你就不用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