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介绍他人虚开了63万元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收了200元的好处费
本人介绍他人虚开了63万元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收了200元的好处费,有自首情节,是初犯,请问如何量刑?
我的朋友因涉嫌购买仿造增值税发票,到了检察院又退补回公安了.我去问了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是说我的朋友帮其客户购买的票主观上不知是仿造的,检察院认为要以虚开来增值税来抵税定罪的,票额30多万,税款为四万五千多,他的客户还没进行抵税,我的朋友是他的客户让他去购买的,他是在帮忙,在量刑上是否会对他轻点.就从本案的金额看您
朋友介绍别人虚开了15万元带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税费是不到一万元,朋友的好处费是不到一千元,请问他会被判罪吗?会判什么罪?
如题,在实际办案中,往往开票方和最终受票方不是直接联系,中间有很多介绍环节的利益链条,而且办案中往往也只查到开票方和受票方,中间环节的链条缺失。另外很多中间人钻司法解释没有涉及的漏洞声称自己是让他人给他人虚开,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他是从中获利的一种介绍行为。那么如何从证据上认定他人是介绍?专家们能从证
齐律师,你好,我哥现在因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抓了,我们现在想见到他本人了解一下情况
齐律师,你好,我哥现在因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抓了,我们现在想见到他本人了解一下情况,像这样的情况,公安局会给见人吗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二者如何认定及区分?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