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2.14在句容大润发收货,收完货没有当时打开验收,与当天下午打开验收发现少了台电脑。 时隔今日,公司调查结果下来要我赔偿电脑的70%。其他员工陪30%。 但我没有拿,也没有藏,公司监控也调查过了 ,我想请问律师我可否不予赔偿或赔偿少些。 注明:收货签字写的是我的名字。电脑价格是3850元
刚到一家西餐厅工作,在培训期,上班的时候负责培训的就叫我们把包放在办公室,但是下班后有两个人都发现钱包里的现金没有了,其他都没有少,已经给领导讲过,可领导只是说想想办法,也没有个正面的回答,请问我们应该要求公司赔偿吗?
本人因工作在厂区附近租了间民房(是口头协议交了房租和押金)租房问房东放电脑放里面是否安全他说前租户也用过没事就租下了。前几天下午电脑被盗,是从窗子进来的(应为窗子少一根钢筋,人可以爬进来,窗子是锁着的被小偷弄开了)
我有一捷达车雇佣一司机开车出租每天24小时由司机保管使用 某日收工回家按惯例放在楼下回家休息他没把钥匙拔下就走了第二天早晨发现车没了后就报了警在查找中发现车子在山区已被烧毁由于司机的疏忽大意导致车子被盗造成损失 请问司机是否有赔偿责任请各位法律工作者给予指导!谢谢!!!
您好,请问:初中生为班级保管电脑,负责每天将电脑锁入学校保险柜。由于学生自己贪玩,想要用电脑玩游戏,未能及时将电脑还到相应的地点,而导致电脑丢失的,请问电脑有谁负责赔偿?班主任?学校?还是学生及家长。如果应该分担责任,那么如何划分责任范围? 谢谢您!还想请问一下: 1、学生及其监护人需要负责任吗?如
客户要求我帮他电脑重装系统,要求我只装C盘,其他盘符不动,我装WIN2000系统,在分区显示C.D.E.F盘未格式化或磁盘损坏,我点C盘格式化,格式化的同时又自动装了系统,但是装完之后其他盘符文件全部丢失只剩下一C盘,我只能重新分区然后装了系统。电脑是药店医疗保险刷卡电脑,之前医疗保险刷卡软件不能打开,说系统坏掉了
电动车停放在物管指定的位置并按时缴纳停车费。2010年11月,小区张贴告示说便利业主从12月起免除停车费(小车除外),我的车就在12月17日被盗取。从停车场录像看到,事发时间是晚上9点多,小偷把车拉向大柱后面避开监控进行砸锁(解锁),几分钟后推车离开。 第二天发现车被盗后,小区保安叫我们报警。之后至今,物管方面
我们是万千百货的员工,在1月31日盘点后至2月下旬工作交接时发现丢失一件价值7800元的羽绒服,供应商要求我们在岗的4个人以5折的价格赔偿,我想请问这样的赔偿是否合法?供应商职责我们每日的清点工作没有做好
收费的物业公司停车场(不知是否有正规手续),物业公司管理制度上写明收取的是停车费和卫生费,丢失不负责。现缴费停放的摩托车夜间被盗,停车场大门锁子丢失,有专人值班,但未发现盗窃人极其盗窃行为,车主是否能要求物业公司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