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早些年份因为考上了大学,学校要求把户籍迁到学校,毕业后,我的户籍又转到我镇的居委会,因此我没能得村的股权,现在政策又可以让我迁回到我的村去,但是我的所有福利都没有了,最重要一点是我的股权没有了,听说我这种回迁的人要30年后才有机会获得股权的分配, 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现在有什么法律法规支持我
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草案)》规定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该办法颁布之前,实际产生的的面积部分该怎么来计算〈法律层面〉谢谢?
农村宅基地房:爷爷奶奶去世,房屋是以前爷爷留下的宅基地盖的,请问女儿有继承权吗?
1985年爷爷奶奶在世时 ,父亲见房屋是危房,就与爷爷奶奶商量,由父亲出钱在原地基上重新修建了房屋,并分了两间房给爷爷奶奶居住,父亲并依法取得了农村房屋使用证,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现在房子拆迁,请问,父亲的几个妹妹能否继承房屋
农村宅基地先办了集体划拨土地证,后在集体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变成了国有工业出让土地,请问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先办了集体划拨土地证,后在集体划拨土地的基础上缴纳了出让金,变成了国有工业出让土地并有了国有土地工业出让土地证,请问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