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书,而且对孩子及财产进行了注明,但他是省地的人,我如何在当地办理离婚登记呢
我们都是外地户口,在陕西我老家登记领的结婚证,现在,想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请问,如何办理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和资料?如果暂住证有一方在北京连续居住时间没到一年怎么办?能否持一方的暂住证去办理?
这样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我能不能拿着这份协议书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因老公长期在现实中消失,从不留他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只是偶尔用他的QQ号在网上上线,现通过在网上和他的QQ号联系,他同意离婚,但他又不同意和我当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他说让我写份离婚协议书,按好手印后给他传真过去,然后他再传真回来给我,让我拿着这份传真协议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我不知行不?
急 急 急请大家帮帮我吧~我跟她当年事红人介绍的,没过三个月就办了酒席,但没有拿结婚证,现在有个一8岁的男孩子,前五年前,我们签过离婚协议书,但由于几次搬家,我手上的离婚协议书已经丢失,那这样还存在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吗?1、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有离婚协议书,这样还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2、小孩从小由母亲带大,
现在是女方不愿意跟男方见面。因为一见面男方就会大吵大闹。。。可以各种需要的东西齐全(离婚协议书等),然后委托他人办理么?一定要委托律师么?
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无具体签订日期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否可以认定她的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婚后签订的?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离婚后我得知前妻已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私自租给他人,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上未注明协议签订时间,只是有我前妻向承租方收取的一年租金收条,收条上注明时间是6月30
我与丈夫签2002离婚时离婚协议书,2004年我们复婚了,请问离婚协议约定的离财产是否属婚前财产?
我曾多次要求丈夫分割房产证,可他拒绝去协助办理。他复婚后又包养二奶,对家庭,婚姻毫不负责,长期不回家,与二奶在外同居,我们长期分居。因房产只写他一人名字,他于2009年十二月偷偷变卖了原本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霸占所有房款。现同二奶公开同居,开厂,买档铺,可他怕我告他,就把所有财产转入我们儿子名下。现在我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我丈夫涉嫌猥亵儿童罪,基本已经定下3-5年,我要求离婚,三个月后判刑,服役估计在异地,丈夫对我提出的离婚应该没有任何异议,没有小孩没有财产分割,我应该如何申请,如果我自己走程序,应该怎么操作,望给予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