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直行,被一转弯轿车撞了。我门牙掉三颗,右手无名指筋断。手指做了手术。6月17日,交警下达“责任认定书”(日期是13日):说轿车转向没注意观察,我的电动车逆行,责任对等。当时我不想签名,办事交警哄我说:“认定书对赔偿没影响。”我请教交警的认定合理吗?我该咋样保护自己?我是外来
电动车与面包车在乡村公路上同向行驶,电动车左转,被面包车撞到沟里,受伤很严重,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电动车是二手车,但有发票,合格证,没有正式办理过交易手续,会有什么影响? 请帮忙回答 非常感谢 非常急,请懂的人帮忙回答 谢谢
前天晚上8点左右,我在公交车站从等候区走到上车区路过非机动车道的是火,被一辆飞驰的电动车撞倒了,后经经过120送医院,最后确定是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颊擦伤,嘴肿且破开流血,腿上多出擦伤。第二天因感染发低烧去医院挂水,共花费2000多的医疗费和检查费。现基本结痂。交警定则,我侵占了对方的非机动车道,对方在公交站
我骑自行车在二环路非机动车道上把一位太婆撞到了,速度大概15-20,但是我不清楚当时的太婆在非机动车道是行走还是在原地没动,当时我都懵了,没搞懂为什么在那里会出现一个人?现已在医院,情况有点严重。----------我现在想咨询的是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交通责任认定书目前还没下来)
本人驾驶摩托车后带一名儿童,都有带安全帽,有驾驶证,行使在非机动车道与行使在机动车道电动车相撞,造成三人受伤,对方无带安全帽,在大概1米左右的距离与突然右转的电动车前轮相撞,时速大概25左右,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使,请问这样的情况责任应该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