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于2年后搬迁到本省的另外一个市.如果员工不跟着去新的公司的话应该怎么赔?在公司工作满10年的员工赔偿有什么不同吗?员工要跟着去新的公司的需要重签合同?工作年限怎么算? 另外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公司还是跟劳动者签的固定合同没有签无固定合同,这样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起诉是否能得到赔偿?
公司搬迁,要从如东搬到河北,我们不愿意去。我家在如东,在本公司工作六年,与公司商议后,公司决定,要么去河北,要么就分到一个招收不到工人(很苦很苦)的车间。请问,如果我一个都不想去,公司是否须赔偿我呢?应赔偿多少呢?
我在试用期,已提前一个月申请,但公司押支一个月,每月25日开上个月的工资,现在我离职又押我工资一至三个月,我应该怎么办?公司给的餐补是否应该一起发呢?
我是2010年10月22日,加入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签署并顺利在3个月后通过试用期。今天2011年4月2日,领导说公司经营不善,要求与我解聘,并在一周内完成交接工作。请问按照劳动法或相关法律,我接到解聘的通知,应该可以再工作多长时间?离职后应该发几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