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高中的规定是:不满其普高分数的,交择校费一万二;不满其美术职高分数,交择校费一万 我是交了一万二 高一仅仅上了两个月因病休学,休学是第二学期办理的 教育局说今年9月是可以回去上课的 学校却说:什么时候休学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 不然要交2000元并说交钱也要考虑考虑 我想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现在学校
成教大专在校学习两年(开始学校承诺两年半),两学年结束就被学校强制要求出来自己找工作,第三年学校又要求交第三学年学费(3750,是前两年的一半),而且以拿不到毕业证相要挟,请问这个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吗? 还有每年强制收取的2000代管费也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吗? 第二年我们只有一张7450的总收据,没有具体票
成教大专在校学习两年(开始学校承诺两年半),两学年结束就被学校强制要求出来自己找工作,第三年学校又要求交第三学年学费(3750,是前两年的一半),而且以拿不到毕业证相要挟,请问这个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吗? 还有每年强制收取的2000代管费也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吗? 第二年我们只有一张7450的总收据,没有具体票
我小孩上初二因身体原因而不能上学,医院开出了休学证明,但学校来电话说要交费,说不来上学也要交费,一年是8千多说让我们交4千多,这样合理吗
我们第三年出去实习 我们交学费 还带住宿费 可是我们走了就不在学校住了啊 上一届的学校没有收到我们这届 学校就收了不知道合不合理
交了两年学费第三年出去实习还要交学费合理吗?都不在学校学习了
交了两年学费第三年出去实习还要交学费合理吗?都不在学校学习了实习单位也是自己找的
这是我所在大专的顶岗实习申请协议,条例里学生方单方面承担诸多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以下是我所在的大专的顶岗实习申请协议,不选择同意就不能在学校注册顶岗实习。甲方为学校,乙方为实习学生。条例里多数都是乙方自己负责,乙方自己承担,合法吗?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校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