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继母于婚后曾公证做了“夫妻财产约定书”约定事项如下“约定人在1993年房改后共同购买了两套住房分别落在两个约定人名下,均属约定人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为防止今后因上述房产在约定人双方及儿女间产生矛盾,特作如下约定:上述房产在各自名下的,分别属于某某及某某所有与对方无关”。请问其中一约定人现已病逝,上述公证内容是否还有效?活着的一方有继承上述本已公证与自己无关的房屋的继承权吗?
继父是在我生父死后大概20多年前入赘我家,我不是他亲生的,我想问下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不是我?还是他可以把财产交给他兄弟侄子等继承?
问题如下: 1.我姐夫有自己的孩子, 我姐姐也有自己的孩子,都是属于再婚。结婚后,夫妻分开存自己的银行存款。 如果离婚,我姐姐有权利平分我姐夫的银行存款吗? (列如:我姐夫自己存了200万, 我姐姐也存了50万,如果离婚是不是应该250/2 =125万每个人来分银行存款?) 2。如果我姐夫把银行存款在离婚前转移给他的亲生
92岁老人请问律师: 我无偿抚养外甥六年,女儿离婚时外甥归女方,后外甥被生母转送他人。去年女婿病故,留下一些财产,请问我对女婿的财产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按照有关继承规定,女婿和丈母娘互为继承关系,但女儿离婚,外甥送人,这个关系是否存在,父子的关系不会隔断,那么外甥外婆的关系也不应该割裂,丈母娘和 女婿
爷爷过世后留下房产和8万元,有4兄弟,老大去世剩下一男一女。奶奶健在与小叔一起生活。小叔已经独占8万,现房子拆迁他想独占房产。奶奶是否有权利将所有房产给小叔,对房产有决对支配权吗?还是她只有50%的房产,其余的应该4兄弟分。4兄弟对奶奶生病过节生日都有给钱,都有赡养。 我父亲是老三,由于中风失去劳动能力和
夫妻离婚,双方各带两名孩子,一男一女。男方在婚后重组家庭,并生有一女,且婚后双方共同买下两套房子,一套房子名字是男孩的名字,一套房子的名字是户主的名字.问:现在户主过世了,是怎样分配房子的?
1.房子遗产老人已交由子女公证,财产分配给子女,其是否具法律效益,后面若是更改,之前的公证是否就作废?要更改的话要如何更改,要子女共同办理吗,还是老人自己就有权更权;2.假若房子拆迁(财产已公证的情况下),所得的拆迁房子的钱是否老人自己可以拿,还是要已公证的子女才有权去领?3.老人若后面将财产公证给女儿,
放弃房产继承权后,原房产已动迁,但回迁房还没盖,由于动迁分割的房产有问题,可以要回继承权吗?
放弃房产继承权后,原房产已动迁,但回迁房还没盖,由于动迁分割的房产有问题,可以要回继承权吗?
我奶奶有三儿一女,爷爷因病去世,后改嫁带着二儿子和小儿子一起住在现在爷爷的房子里生活(现在的爷爷无亲生子女,只有小儿子随其改姓,二儿子未改姓),大儿子与女儿各自成家,四兄妹平时有正常往来,如今面临现在爷爷房子拆迁问题(可分到三套房),请问该三套房如何分配?大儿子女儿是否有继承权?谢谢!
我表弟的父亲03年已经过世,今年他的爷爷也过世了,剩下一套房产,如今还有个他爷爷后来又娶的老婆,我弟弟能不能分到一部分财产。我弟弟今年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