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将一套小房子买给对方(以下称郭某),签定了相关合同,收取了定金。 然后我又不想卖给郭某了,就和他协商,把定金退给他,房子不卖给他了;今天他同意我把定金退给他了,收据也还给我了,但是没退还我合同。 现在郭某主张房子是他的,说有合同约定的,坚持要买下我的房子,说不卖给他他就要闹,还说要撬我的房门,住进我房子。 合同还有效吗,他可以主张什么权利呢?如果他影响我工作或其他买我房子的人的生活,我们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呢? 合同是2页纸打印的,第一页没有我的签章。 住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栋2单元303室,位于第三层(附带杂房),房屋建筑面积为39.84平方米(不包括杂房面积),房屋用途为生活住房;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永房权证冷水滩字第 号;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价款、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5500元(大写:伍万伍仟伍佰圆整)。结合乙方实际情况,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乙方在2011年3月29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5000元整,定金在乙方支付完成时冲抵房款;余款于2011年4月10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定金及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2011年3月30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双方定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约定,所有过户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实际交付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等相关杂费,即转移至乙方名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我与一装饰公司签订了住房装饰合同并按合同交纳了部分工程款,但是,该装饰公司在合同中标明的建筑资质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属于另外一家企业的。请问:此种行为是否违法、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是否可以全部追回已缴纳的工程款?谢谢!!
你好,我朋友在中介处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定住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交了一万定金,回来后却发现合同落款处没有写明日期,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定金的收据,只有卖方的签字和手印,中介只是签了名,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不想买房了,能否算违约?能否要求退回全额定金? 签定的合同内容,只写了在签定合同之日算
我刚进我现在的足浴公司 在公司学的洗脚 但扣了我500元押金 对方强要我签合同 说做满一年才有退 他是否已经侵犯了劳动法 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的押金 我主要经过什么重要的途径维护我的权利 拿回我的押金
本人是苏州大学退休教师,作为乙方(买方)与甲方(卖方)通过某家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并支付了二万元定金,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时甲方的名字前面写的是范作田,到落款处甲方签的名字是李孝侠,并有李孝侠收了我的定金,在收据上也是李孝侠签的,但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只有范作田的名字没有李孝侠的名字,在房
A:出租方 B:承租方1 C:承租方2 D:第三方 2006年8月A与B签订门面租赁合同3年,2006年11月B将部分门面转租与D,签订租赁2年,并注明合同期满,具有优先租赁权利,2年合同期满 ,没有续签合同。2009年9月,C委托关系,让A将B转租部分门面租给自己,2009年10月C与A签订部分门面租赁合同,ABC三方要求D搬出,D不 同意,
是否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主张我2万元身份置换补偿金的权利
我在某国企工作13年,由于公司经营形式不好,我工作的13年中没有给职工涨过工资,我一家人都在该企业工作,由于生活所迫,2009年5月我自己联系了南方的一个新单位开始新的工作,至今没有和原单位联系。09年12月底原公司单方面发文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原公司开始买断工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劳动合同并实行工龄买
合同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以上简称甲乙双方,因仓库达不到药库标准,药材公司搬走,为了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经双方协商,特打出如下协议: 1、 原仓库扒掉重建,按药库的标准建设,高度和宽度按设计要求。 2、 仓库建设每平方280.00元,租金每平方每年60.00元。 3、 仓库修下水道,道路修好。
二次买卖合同无效,银行抵押合同是否有效?银行抵押贷款从法律意义上说到底是给了谁?(相当于放贷时,产权
案由:一房二卖事发后,当事双方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卖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卖方(丈夫与前妻离婚后,又将共同房产过户给继任妻子,并抵押给银行获贷104万)不服仲裁上诉一中院,被判维持原判,后宝山法院开庭判决卖方恶意串通买卖合同无效,令其还贷后,恢复原状,卖方不服又上诉二中院,被判维持原判
本人2009年在樱花国际日语学校报名学习,先报名了1-7级的学习课程,后在4月份又追加了8-12级的课程,但8-12级的合同并非本人签字,而且上面的学习时间都是错误的。现由于樱花日语学校出现订课困难,并不像刚开始报名时说的由学员自己决定上课时间。故现在希望能终止与樱花的课程,并要求索回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