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是开私人出租的 在前段时间 有个和他有点熟悉的人 让他给出一次车 在将人载到地方后 便结了帐 我的朋友开车返回 但在半个月之后 却接到警车通知 说是为他人犯罪提供了 交通工具 结果车被扣了 他当时并不知情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他的车可以返还么
失主把手机弄丢了,被我捡到了,但是在没归还失主的时候却被我弄丢了。请问我该要付什么责任?失主现在就说是我偷得,还说我是捡到故意不归还。
你好,我于10年11月公司离开公司,公司让我签属了离司申请,但于10年12月份,公司的人员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在银行办了属名为我的工资卡,近三四个月内拿取我的工资,请问这属于什么行为,在这期间工资是否属于我?我将通过哪种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急需资金收到一条贷款信息,我依照他们说的汇给他们1900元,现在要求退款,必须要我赔偿500元违约金才能退款,我该如何处理?
在这件事其中有当事人的两个行为,第一,当事人伪造、盗用了他人的签名;第二,当事人伪造了工厂的放行条。这两种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还是严重违法?理由又是什么?工厂里的放行条(放行条是针对人员可以放行的单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伪造放行条是不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还是轻度违法行为?理由又是什么??
我的车租给别人,别人开去作案了,被公安扣在公安局大院公用停车场,租车人已经被抓住了。 因为租车时限已过,我打租车人电话也关机,按我和租车人签的合通,他没有续租,也没还车,是单方违约,我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我通过车上的GPS定位找到我的车停在公安局大院内。 找到我的车后,我在车边又打了一次电话,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