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晚上和同学不假外出,我偷的学校的请假条,还盖的公章。回学校后,在操场上被学校领导捉住,然后要我和同学回去反省,现在说以谈恋爱为原因,要必须开除一个,请问学校能这样做吗?谢谢
本人家属今年上高二,由于谈恋爱发生暧昧动作与男友接吻被学校领导看见,校领导坚决开除学生学籍,学生意识到错误,希望原谅,可是学校领导坚持要开除学生学籍,校领导不考虑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前途的影响,这样对孩子的处罚是不是太严重了,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全凭领导的意愿开除学生学籍对不对啊?学校有没有违
谈恋爱让班主任发现,并且把我们开除。高中生谈恋爱犯法吗?班主任在当天联系了双方家长,说要开除我们。还是无论我们去哪个班,这个班不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