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1年2月4日晚上开车带孩子回家,看到一人趴在路中间就准备开车绕过去,由于对面有车所以我就放慢了车速。这是趴在地上的人就站起来砸车的副驾驶玻璃,我妻子和孩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当时她们吓坏了,我就停好车准备与此人理论,不想这个人二话不说就大打出手,一会又过来了几个人一起打我,我头部两处轻微伤,但是我并没有开车撞到趴在路中间的那个人(喝醉了)。事故科出具了责任无法划分的结论,而趴在地上的人起诉了我!就此事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司机开小货车在斑马线上撞死一位83岁的老人(斑马线没红绿灯),之后车检查发现驻车系统不合格。 请问:(1)司机赔了钱之后还需判刑吗? (2)若司机没钱赔,是否选择坐牢,就不用赔钱? (3)若由法院来判的话,死者家属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本公司安装工人去门店办事时店长委托该工人将4万余元现金转交经理(现场有一位证人),后工人未转交该笔款项,并于第二天逃至老家,手机停机,该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二位律师,我们已经报警备案,现警方回答说不属于刑事案件,让我们去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我就搞不懂了。
本公司安装工人去门店办事时店长委托该工人将4万余元现金转交经理(现场有一位证人),后工人未转交该笔款项,并于第二天逃至老家,手机停机,该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已经报警备案,现警方回答说不属于刑事案件,让我们去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我就搞不懂了。 现在经侦那边说这个不属于职
事情由来: 下午有人来我家,用锄头后院的三角梅围墙全部破坏,又恐吓我,后来他动手打我,我也打他,有人把我们拉开后,此事就算停止了,在晚上他带人破坏我家大门并把我老婆打伤住院,目前住院中..有轻脑震荡和皮肉损伤,不能行走.(已报警)请问这是刑事还是民事,打人者需要治安拘留吗?现在警察说要调解,是调解什么问题,是我们之前的
2011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在2011年1月19日,请问应该按新条例执行还是按原条例执行。由于有责任认定的问题(2010年12月24日,我骑电瓶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我倒地受伤,但我是全责)
事情经过: 我有一个认识了6年的朋友 09年夏天,他说他进了某大型企业上班, 09年底,他说在那和老总关系混的不错,可以帮忙介绍我去那里上班,并且不用花钱烦人,可以有情后补。 10年初,他跟我说工作的事快成了,给他们老总送两瓶五粮液表示下敬意就好,而且他说公司买酒便宜,找我 要了1200元买酒送礼用。 10
我和朋友合伙办了家生产企业,但还未注册,目前我朋友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并且背着我用别人的名字把我们共有的企业注册了公司,请问他的这些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会不会判刑?在这种星狂下,如果我强制把厂内设备拉走犯法吗,会有什么处罚?
公司没有注册,欠了一些货款,被告合同诈骗,人被关了两个多月,检察院已批捕,公安属侦查阶段,怎么处理才能被释放,如果钱都付给供应商还会被判刑吗?还了欠款能取保候审吗? 涉嫌20多万,口头合同也算是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