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上海的,2006-2007年间陆续买货给上海一家厂,最后出货一笔是2008年1月,他们付款最后一笔是2007年6月,扣除付款部分,他们还欠4万多元(增值税票),现在打他老板手机不接,时间这么长,还能起诉吗,销货单有没签收的,发票他们都抵扣的
因为业务需要,我在10月份用了一个并没有注册的公司名称(但也注明了自己的身份证)来提供货物给某公司(这公司有注册)~!供货之前和这公司还签了合同协议在45天之后还清第一个月的货款~两个月货款也有接近11万了~但到了收钱日期~这公司一味拖经过6.7次上门讨债全部无功而回~我们去一次他们公司车费也要花上过百~让我没有
个人讨不回来的民间借贷转让给讨债公司合法不? 谢谢各位律师。现在人找不到了,电话通但不接,有借条和身份证照片,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