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和男朋友被人打住院,现在要准备出院去派出所调解了,但听人家说,派出所如果调解完的话,这个事情就算结束了,对方是不会留案底的,等于以后他要是再打我们,每次都赔点钱就可以了(因为他已经打了我们2次了,要是每次都这样的处理方式,难保他以后不再打我们),上法院的话,听说,会留案底的,就是他如果下次再打我们的话,算罪上加罪,会严重点,是这样的吗? 我们不是担心钱的问题,主要是一口气,而且现在我们有很有利的条件,不论是上法院,还是派出所,我们可以胜,但如果派出所和法院调解的效果是一样的话,那我们还是简单点,派出所调解就算了,但如果不一样的话,我们就算拿不到钱,也愿意上法院,至少给他一个教训,以后不至于又打我们(对方是出了名的流氓)请问哪个对我们更有利,谢谢你们了
我与单位同事发生争执,在主任解决问题时候他通知他儿子和4个人(2个没有动手)将我打伤如院,伤比较轻。几人被派出所带走,经派出所调节,双方同意签字。1、同意赔偿1万人民币,2、陪理道歉等。 因为当时比较晚所以同意他在2天后给钱,并写了1万的欠条。现在他们可能觉得赔偿太高,不履行调解。我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送。
如果因为纠纷造成对方轻伤,派出所调解不成功的话我们应该如何做?
我想请教下律师:如果打架造成对方受伤,并且对方出具了清伤见定,我方虽然也受了伤,但是没有构成清伤,这个事派出所正在介入,如果调解不成功请问接下来公安会如何处理?另外就是对方当时打架后还自己开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回家了,后来晚上报的案,说是给人打伤了,然后说自己肋骨断了二根,当时公安局就把当事人之一喊到公
申请劳动仲裁后,老板以盗用公章、卷走客户资料为名到派出所报案,还说要去法院起诉,我们该怎么办?
我和我一名同事之前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以为公司管理制度相当不完善,不签合同也不买社保,一周工作六天,周六周日不准休息,后来我们选择辞职,临走交接包括客户资料,未交房的业主钥匙,还有由我们保管应发放给未交房业主的礼品(烟灰缸保温杯之类)等,三种东西是和不同的人交接,其中前俩样是当面清点,交接清楚,不缺
到法院起诉打人者的程序、除了住院的单据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对我们有利
母亲被打住院。在派出所已经调解失败,准备到法院起诉。请问需要哪些程序?除了母亲的住院单据,我还需要准备其他证据吗?比如要不要做伤情鉴定什么的?
双方撕打后,派出所出了调解书,我陪了2000元给对方,双方均签字同意并摁手印,钱当场由派出所交给对方,对方也签收了。前两天我妈妈接到一个电话,说让到法院取传票,但也没说清楚是哪个法院,如果我不去拿会有什么后果?还有,双方已同意调解,法院还会支持对方的诉求吗? 望专家详细解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