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大咖、专家学者: 我想咨询:农村家庭自用道路的所有权及修路拓宽问题。 问题描述:我们家居住于此已有近百年历史,通往房屋的必经之路是一条一米左右的“田坎路”,田坎主要是泥土垒起来的,截面近似呈等腰梯形,为方便通行在田坎上铺有长短不一的石块。此处只有我家一家独自居住,其他村民一般不使用该段路,除非去我家串门。后新农村建设,家父将此田坎利用起来,并占用田坎左侧的土地(占用的土地已向该户作经济补偿)将通行道路拓宽,修成了2.3米宽的串寨路。路修毕已有一年有余,原田坎右侧的农户以占用了他家土地为由,将已修好的道路悉数毁损,并将其田的边界外移,侵占了已经修好的部分道路作为其耕地的一部分。 我想要知道的是:第一,原有的通行道路(田坎)所有权是属于集体还是属于该农户;第二,作为我家通向房屋的必经通道,我家是否有权在原有道路(田坎)的基础上将其拓宽修建成新的道路;第三,新修建的路,是我家自己出资出力修建的,在遭受破坏毁损之后,是否能以道路使用者(或者主要受益者的身份)向损坏者提出赔偿请求。 谢谢大家,十万火急,万分感谢。
我家和邻村之间被一条小溪和一条乡级公路隔开,小溪和公路各宽约10米,我家有意在小溪中打桩,在不影响流水的前提下临公路建房,邻村宣称对该条小溪拥有所有权,该小溪的土地归属应该是未利用地。请问王律师,该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我村还是邻村?乡政府认为属于邻村其中一个村小组。经查阅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农村和城
本人农村老家旧宅拆除重建,现拆除完毕准备重建时,邻居A某说我家原居室占用到他家的土地,强迫我们后退几米,让出他家的土地。为此双方引起严重纠纷。关于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现谁也说不清,请问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我应该采用哪些途径维护的我合法权益?
我二伯(已逝)留有一房屋,在去世前立遗嘱说把房间交给我爷爷管理。然而,我大伯说那间屋子有一半是他的,原因是我二伯和大伯的父亲之前是共住一屋的。但是据我知情人和二伯去世前所说,二伯的父亲在多年前已经用另外的自留地跟大伯的父亲协商交换好了,所以房屋是归我二伯所有的(土地证上也是我二伯的名字)。如今我爷爷
父亲有五姊妹,是长子,我还有两个叔叔,两个姑姑,都在世。父亲于去年腊月突然去世,留有一本林业证,写着父亲名字。我现有母亲,一姐姐。随着父亲的去世,纠纷也产生。爷爷已经去世,奶奶仍在世。两个叔叔突然说奶奶归父亲送终,说奶奶的林山在父亲手里,现在父亲死了,要我这个做孙子的一个人给奶奶送终,不然就把奶奶的林山分出来。
农村道路纠纷问题。同一列房屋建筑是70年代两个生产队共同确定报批的宅基地,当时的约定是每户住宅必须留7尺的道路通行,现在部分村民将道路封锁,同列房子出入成为问题。村委会回复无法处理,城建局及国土所推说要按程序处理,现在问题搁浅中。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找哪些部门处理?谢谢!
1988年我们家在自家置换的土地上建了房屋,后来邻居家也在我们家左侧盖上了房屋,从村里主干道到家里大概有100多米长2米多宽的路能上来,那时候几家的老人约定下半截走我家的路,上半截靠近我们几家房屋的地方走他们家的,但那时他们家上面的很窄,现在他们家在上面建造了房子,正好建在路中间,几家之前没什么矛盾,他们现
您好,我想咨询下,宝山有两套农村建造私房,兄弟两个,一套两层楼房子(原农村房屋动迁后由政府统一安排地基由父亲建造的,原土地证上名字是父亲的),由于是兄弟两个,所以后来又申请了一套平房给小儿子结婚用的,申请人当时写的是全家人的名字,但建设许可证上名字写的是父亲的,不过是小儿子出钱造的平房。现户口情况是
农村道路纠纷问题,我家邻居房前有一条到我家的路,他家房屋宗图上有一条标识图,图上没标明有多宽,但宗图比例尺是 1:300,宗图上用尺量路面有7毫米,折算有2米1,他家说只给1米宽,且联名全村说只给1米,村委会调解他们家也不给面子不让,我家把路面浇了水泥路面,他们把路给挖了,我们家还能怎么办?
叔叔家前面的路本来是公众的路,现在他占为已有,还要我家出过路费,不然不让我们过路。 想咨询:这条路到底是如何归属的,他到底有没有权利这样做?
农村土地纠纷,本来已经处理好了,是对方的错,毫无理由的争夺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纠纷,本来已经处理好了,是对方的错,毫无理由的争夺土地所有权,并且政府已经处理并说明了土地是归我方所有,可现在土里种什么对方都把他毁了,而且因为对方有人在派出所工作,所以一年多以来找到有关部门都是推脱,说对方是个老人,并不处理,请问您一下,我们没有后台的该怎么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