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鉴定,我们想了解泰安的法定司法机构有哪些?如果在这样的司法机构做了鉴定,而在法庭上对方【阳光保险公司】以他们的公做人员没跟随着一起去做为由,让我们重新做,我们有权不予再重新做吗?
司法鉴定人员不承认出院诊断,请问在没做神经机电图的情况下,出院诊断书上的神经受损有法律效力吗
我小孩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飞弛来的车子挂倒,撞伤(压伤)当时送入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右腿碾压伤,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在经历三次手术后,于5`25出院。出院诊断为:1右膝踝关节功能障碍(右腓总神经损伤,右小腿胫骨下端粉碎开放性骨折)2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
离婚时对方伪造借条一张(3/1张A4纸大小,用中性笔书写)。并在法院审理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现在该张借条已被法院贴在案件审理卷宗上,边缘粘贴还挺牢靠的。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做鉴定吗?我怀疑书写时间与借据签字日期相差1年零4个月。能帮我推荐个准确做出结论的鉴定机构吗?
已经生效的司法鉴定报告,能否因为鉴定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司法鉴定报告无效。
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做出一份司法鉴定报告。现在被告向司法厅提出鉴定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求撤销该鉴定报告。(注明:鉴定中心具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员具备有效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被告要求,司法厅撤销鉴定人执业证,同时也撤销已经生效
已经生效的司法鉴定报告,能否因为鉴定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司法鉴定报告无效。
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做出一份司法鉴定报告。现在被告向司法厅提出鉴定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求撤销该鉴定报告。(注明:鉴定中心具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员具备有效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被告要求,司法厅撤销鉴定人执业证,同时也撤销已经生效的
请问私下签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明哪些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想买的二手房屋,卖方房照办理时间未满5年,如果马上过户,需要交纳很多个人所得税,因此我想暂时不办理房照过户,只将合同进行公证,这样合乎法律程序吗,若私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卖方反悔,我的权益会受到法律保障吗,怎么做才能不在5年后办理房照时产生法律纠纷
我亲人发生交通事故,三个月后在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做了伤残鉴定8级,但是调解时,对方所在的阳光保险故意刁难,说当时每叫着他们的工作人员一起去做鉴定,所以给按9级计算赔偿,若是按8级可以,伤残之外的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3000多不予理赔。此事我们若是提起诉讼,对方有权让重新做坚定吗?难道东岳司法鉴定所不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