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 已起诉现有商品房一套 价值21万多 男方父母出6万 一个姐借5万 妹借4万问怎么判
我与老公于08年1月份取得结婚证,而老公出了全部买房款,过户手续在08年3月份办理的,请问属于老公婚前财产吗?若要离婚,我可不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取得该房屋的权利?(我在单位里无权买房,而离婚后小孩分给我抚养,需要住房,可不可以以此理由要到该住房?谢谢
我是一名女军官,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们有两套房产,都是以他的名字购买的,但是都没有办房产证,育有一子,1岁8个月,我们想协议离婚,每人一套房子,只是房子不是我的名字购买的,我让我丈夫把房子过户给我之后再离婚,他说没有必要,还说如果我不放心可以去法院公证了就行,但是我觉得还是不妥,毕竟房子不
我和孙某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由我向其父母提出借款付首付。其父母出资18万全部由孙某收拿并支配。而在购买时,房子首付孙某实际出资149000元(含过户费),我出资30000元,并且由我支付的中介费和担保费共11000元。我实际出资共41000元,王某出资149000元。2007年9月份该房屋买卖达成。在办理房产证时,保定规定只能用一个人
我和刘某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由我向其父母提出借款付首付。其父母出资18万全部由刘某收拿并支配。而在购买时,房子首付刘某实际出资149000元(含过户费),我出资30000元,并且由我支付的中介费和担保费共11000元。我实际出资共41000元,刘某出资149000元。2007年9月份该房屋买卖达成。在办理房产证时,当地规定只能用一个人
律师:你好,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男方与女方属于再婚,婚前男方有一住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 婚后,房屋拆迁并缴纳1万元费用,费用完全由男方承担,产权证上仍旧只有男方的名。现在,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这一房屋吗? 谢谢
请教 婚前女方买房子首付80万,贷款80万,在再婚时房子已经增值到300万,余下贷款60万,结婚后2年,离婚,此时房子增值到400万,贷款全部还清,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在婚前首付了房款购买了房子,按揭了35W。因是期房,所以没有房产证。和女方结婚以后拿到了房子,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如果现在离婚了,房子的归属如何算算。
2005.9月结婚的我已有两个女儿的妈妈了,大的女儿4.岁半,小女儿5个月,因为夫妻性格不合,婆媳不合,丈夫用自己的名字在2005.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有一条1200吨位的货船,在2009.新靠的。在期间丈夫也借过一些债做他的事业,现在事业有成,他有父母,弟媳,妹妹,一起生活,没分家。如果我要求离婚,财产会怎么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