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名字作案后公安局把我抓去审问,我一直不承认是我做的,公安人员在没有让举报人认人的情况下,对我威胁诱供。我办取保候审后找到一些证明我清白的证据,如果到了检察院和法院说我的证据不足,会不会加重我的罪行或者又把我收监。
20多名村民围打小偷,导致一死一伤,有五人被逮捕,至今已拘留了5天,其余凶手四处逃窜,所以案件一直在拖,被拘留的5人是否能取保侯审
在公安部门已经办理了取保侯审,案件现已到法院立案,现法院通知要继续办理取保侯审,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是案件的正常程序吗?还有法院发了找辩护人的通知,如果嫌疑人自己不找,开庭时法院是否会给嫌疑人安排辩护人?
我朋友在2001年经商时办了建行、招商银行信用卡,由于生意周转不来透支了银行2万6(本金加利息),后来因生意失败没钱还款,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到了外地打工,一直未曾回家,银行把催款单寄到老家本人并不知道,在2010年回家的车上被公安人员拘捕,现在人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家人想先把钱还上,可是银行说是不好还,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