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班主任污蔑学生偷东西,言辞犀利,还请该学生的家长过学校,该学生无法面对同学老师的目光,且一再强调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是没有人相信,导致退学,在该学生退学后查明了事情的真相,该学生是被冤枉的,但是这件事情已经对这个孩子造成了心理负担,同时也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请问这类事件怎么处理比较恰当
老师将学生东西没收并当面给了学生3个暴利,还砸掉(没砸破,但有损害)了学生的东西,学生去捡回来,老师还不爽,又叫他给老师,老师就带走说周6学生亲自去要! 请问这个老师有哪些地方违法?老师能随意砸掉学生的东西吗?
各位律师,专家,你们好!我在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读书,今年大三。我们宿舍六个人,其他五个大我一届,现在已经毕业(我们是大专)。暑假回来,发现宿舍的锁头换了,从窗里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部一扫而空!找到负责清理宿舍的戴老师,问他这是什么情况。他说以为是没人住,所以就处理掉了。“可能是个误会,每年都有这种事情
我的手机被老师收了,我承认自己先违反了寝室管理规定,我并没有说不认错,但老师收了我的手机,不还给我,我认为,老师这是侵害了我的物品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我可以要求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但是她仍然不还给我,要求我去学生处先认错。我并没有说不去学生处认错,但是这件事她侵犯了我的权利在
我是大一的一名学生,学校安全检查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走了我的一个电热水壶,功率为一千瓦。学校是查违规物品。但是并没有告知什么属于违规物品。这样他可以因为学校检查而收走我的电热壶吗?还有就是我们是女生宿舍,男生可以随意进来寝室吗?
在2010年4月我的儿子被老师打了 当时医院拍了片说只要锻炼(骨头没伤)致使肌肉损伤后来我发现儿子的胳膊伸不直 药费花下5000元 现在老师不承认怎么办?
孩子在咸阳学大教育校区辅导奥数,在30多节课的辅导期间,培训班擅自更换两位奥数老师,且没有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老师就不见了,现在还有10节课未完成,孩子再适应新老师有困难,家长提出学大教育退还10节课费的要求,受到拒绝。
我是一名体育教师,在上50米跑的过程中,由于学生自己不按要求跑,窜道后和别人发生相撞,造成自身受伤,我的教学过程和环节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特别强调了安全和要求学生不能窜道,请问我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