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看到的都是1992年版的,有没有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相关的法律条文? 就是指出现交通事故,交通部门收取费用的标准。比如拖车费、停车费、现场抢救等等。
我夜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前车因为行车道上有路障避让不及撞到护栏上停在路上等待救援,20分钟后,我驾车到了事故发生地,也是避让那个路障,车辆失控,撞到路边的护栏,车辆反弹漂移又撞到了等待救援的人,造成我的车辆严重受损,被撞人死亡。请问我会负担什么责任?
为解决人们生产、生活用电,供电部门电网建设10kv线路下地顶管过高速公路,公路管理部门占用费收费标准,我觉得供电部门为高速公路建设,搬迁改造线路(一处1-5万元内)全力以赴,费用按定额计取,而新建1条需下地顶管过高速公路(路面33.5m,控制区1边40m)的供电线路,按20年收占用费,高达24万元,都是国有企业,协调多次,要他们拿正规
驾驶朋友的车,去外地,朋友也在车上。在石家庄附近发生侧滑,碰在了高速公路护栏上。没有伤到其他车辆,请问,对于公共财产赔付,有什么标准?可以走保险么
夜间在高速公路慢车道上停车或非正常行驶,导致后车误认为该车在正常行驶,发现时采取刹车,还是与前车(停着的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从武汉进货回来的货车在下高速公路路口转弯处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货车翻后撞在护栏上,交警处理后让一辆拖车拉事故货车过站,结果被要求交过路费,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我父亲因患有老年痴呆症,一日出门后就不知所踪。后不知何故上了快速公路与一面包车在中线相撞,当场死亡。想问一下,责任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