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在催促下 我匆忙在后现代城与房主男朋友签定了租赁合同 租金是每月三千 一共六个月 一万八千元 我一次性现金都付给了他 由于各种原因 第四天《没有入住》实在后悔自己匆忙的选择 告知他我决定退租 并欲将钥匙返还 但他一直退拖 最后只返还我一万四千元 擅自扣了我4000元 并说合同写着提前退租 押金不退 而押金是3000元 另外1000是房租钱 之后再也不接电话 我想讨回公道
签了合同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却没有预售许可证,付了款、卖方却迟迟不肯交房,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房和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注:交付使用期为2007年6月28日)
作为房东,可以提前解除租约而不赔违约金吗?房客跟邻居打架,乱扔垃圾,物业总是找我们投诉,我们想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合同约定),而后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吗?
一私营企业电话通知招标,要求出样,有公司一员工签字后写了收条,我方中标后因付款方式未谈成,合同一直没有签订,先他们发传真要求没收样品,请问这合情合法吗, 而且当时招标时没有文本文件,就口头通知了一下啊
二手房合同,卖方为房主父亲代签,现卖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卖方负全部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前,卖方出示了与房主关系证明(户口本),证明了父子关系,另外带了产权证、契证原件,但没有专门的委托证明。 买方按合同支付给卖方1万元定金。同时支付中介费1.4万元。 合同甲方为房主,合同中有写明房主同意委托xxx(父亲)代办房屋交易手续。签字人为卖方的父亲。 卖方违约责任包括: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买
我是厦门太古可口可乐 饮料有限公司驻福清的一名检查员,2007年5月在该公司福州分公司面试。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却给我签第三方派遣公司的合同(知本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并且未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现在在我没有违背公司任何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并且长期获得公司最佳检查员的奖励)公司无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想问:我可
我是今年的毕业生,刚工作一个月,在一家地级市事业单位。 面试的时候特意问了领导,承诺不是人事代理,直接跟单位签的三方协议。 如今要我自己去办人事代理,人才中心答复需要已于单位解约的证明,因为报到证是派到单位的关系。 现在档案、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都在我自己手里,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去年十月底,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让卖方能够充裕的时间搬家,在规定了按正常贷款流程交房外,即银行贷款发放后三日内,同时又规定在1月15日之前交房。原本以为距春节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贷款发放应该不会需要这么长时间。可谁能料到,由于年底银行贷款额度紧张,我的按揭贷款一直未能尽快到帐。直到2月初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