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7月进入该单位,试用期三个月10月份签了合同(一式两份,但是签完就被收回了)。 大概11月左右便量身订做了两套工作服,1月份工作服发到手,鉴于个人原因,我于2月份向公司提出辞职。然后办理了相关辞职手续。交还工作服。(但是各种保险还没转出)。办理辞职手续的时候,没有告知要交工作服的钱。辞职一个多月也就是3月中旬,公司打电话来让去交1500的工作服的钱。 但是无论签合同时,还是量工作服之前。发工作服之时。都没有说过要交工作服押金这件事。 和我一起工作的其他人在职人员都交了押金。 公司还说威胁。如果我不交就不帮我转出我的各种保险。(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着,合同生效的当月就交纳五险,到我辞职的时候,也只交了个养老保险和其他一个什么保险。 医疗保险还让我们自己去办,好象是70元一年还是一月的。办时还特意通知我们,办的时候不要说自己是有工作单位的。就说没工作单位。但是一直没办下来。) 我想咨询,公司这些行为有违法吗?如果有,具体是哪些。
合同期限是两年,上写双方协议情况下可以解除本合同。我纳闷的是,我办理完辞职手续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叫我去交工作服的押金。这个钱,我应该交吗?我不交也不转我的各种保险。会影响到我以后的工作吗?我该怎么样和公司那边的人说。 还有工资问题。辞职当月正是过年。加了3。4天班。我是2010年才从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公司每个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大概要有1000吧。当月再加加班工资也只发了800多。 忙着其他的事情我也没去找他们要工资条。 劳动局貌似不管的样子,我打过电话去咨询,接电话的人还说我“那边叫你交工作服的押金,我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嘛!” 我已经辞职一个多月了,意思就是押金就是直接交进去退不去来的了。 还有。这家公司是电力部门,我签合同时是和他下属的一个电力施工单位签的。是以劳物派遣的方式在公司工作的。
工资1200,试用期到现在没加过,跟当初承诺的工资不一样,承诺加班给加班费也没有实现,可不可以以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理由,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而马上辞职走人? 如果本人单方面违约,单位从我的工资当中扣我的劳保用品费用是否合法?或者又以其他任何形式扣我的工资是否合法?哪些形式扣工资算合理的?单位没有任
在这个单位工作三年了,公司找茬,说我家人开了店,违反公司规定,要求我主动辞职,并通知了相关部门停止对我的考勤、考核,我该怎么办?合同未到期。 是口头通知的,开店前任分总知道,还送了花篮祝贺,现任分总说违规
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但用人单位没办理保险,自动辞职能否获得赔偿!!
我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但用人单位没办理保险,自动辞职能否获得赔偿!! 我是去年7月份进去的,,合同是从今年3月份算起的,,社会保险还没有买,,说是这个月16号买,,,现在我想辞职,,要些什么手续!如果我现在辞职是不是要写申请,,要不要提前30日!!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但是老板答应可以离职,之后就赖着不给工资
工资1200,5年到现在没加过,跟当初承诺的工资不一样,承诺加班给加班费也没有实现,可不可以以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理由,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而马上辞职走人,但是在辞职的时候老板答应可以马上离职,之后就赖着不给工资,这样合理吗? 在辞职的时候老板答应可以马上离职,并且交接也做好了,当时也没有说不给,就
出纳辞职,未签合同,交辞职一个月了,单位已经有二个月的不给开工资了。开出工资收据,拿工资自己离职行吗
求求帮帮忙,谢谢!我2010年4月25日于一家电子厂做会计,可老板又叫我做出纳,至今未订立劳动合同,7月20日递交辞职申请,这里至7月21日押了差9天,二个月工资,没有开了。请问我8月20日可以自动离职吗?那我给单位开出工资收据,可以把全部工资带走吗?没有人交接怎么办呢?
我在一家手袋厂,因要过年了,我已经向单位提出30天的通知,并也写了辞职书说给我走可到期了,他又说不可
我在一家手袋厂,因要过年了,我已经向单位提出30天的通知,并也写了辞职书说给我走可到期了,他又说不可以,请问他违反劳动法没?
因为用人单位给员工实行的是计件工资,有时国定假日不放假,还是按平时的工资报酬支付,职工嫌工资太低没有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申请的,如何处理? 公司招聘时说保底2000元每月,签的劳动合同是1000元每月,可实际上从4月份起到次年元月只有两三个月达到两千,其他都是一千多,公司说是计件,自己做多少得多少,可是去年公司
收购公司的这个单位称提成已经给了原来的主管了,可她不承认 并拒绝把我应得的款给我(应对个人怎么处理问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在2010年的时候本人还在A单位就职,十一月份的时候签了一个客户,当时签单的时候是签的我的名字(为A公司的业务合作代表人),也收取了客户的2000元定金并上缴了公司,(合同分两次付款,签订合同的时候拿了两千块钱,合同结束后结算清剩下的)后来在不知道缘由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现在是2011年三月份
甲方履约情况下,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工期交工,仍没有能力继续施工,也不签署《解除合同通知》。
本人是甲方,本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2010年度签署4栋住宅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是2010年5月1日—2010年11月30日,但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正常拨款的条件的下仍未能按约定工期交工,双方经多次协商,施工单位仍没有能力继续施工,也不签署本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请问各位律师,我公司在此情形下,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解除与
得到无故辞退既没提前通知甚至顶替我的人都已经上班了还没人通知我。
今天我遭到老板的无故辞退;事前并未向我提前通知。甚至来顶替我的人今早都来上班了我都还不知道;现在既没结工资给我。我是二月十五号去上班的现在已经一个月零两天。请问我能向老板要求多补一个月的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