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前后有很多企业的“三产”从主体剥离出来,主体给剥离的职工以现金的方式对工作年限给予补偿。剥离之后的职工,在主体企业的帮助下成立了股份之企业。按理成立股份制企业之前,应该建章建制。制定股份制企业的相关章程和规定,由于当时对股份制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尽管制定了章程,但是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的股份未作明确的规定。现在我们遇到退休年龄职工的股份转让的问题。 请问:一:退休职工的股份能否按照“人退股退”办法执行。如果50%以上的股东同意制定“人退股退”的内部股份管理条例,是否有悖相关法律,是否对达到法定退休职工股份的侵权?二、如果不能制定“人退股退”规定,让已退休职工的股份继续留在公司,年轻的股东又会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剥离主体时,年轻的股东得到的工龄补偿少,所占股份也就少。现在股份企业发展了,老同志的股份大,分利就多,反之则少。怎样改变这种股份结构现状。敬请回复!
你好! 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某单位家属楼租了套房,每月有交物业管理费,已经住了三年了,今年贴了张通告说要加收单车停放费用(意思为之前交的管理费不够开支门卫、清洁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如果不交的话单车就不让放在这家属院内。我想咨询一个这个做法合不合理? 谢谢李建成律师的回复。 我的意见是如果管理人员工资
我们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在前几年就把医院通过职工工龄买断和职工股权出资的方式和原单位进行了分离。当时职工根据岗位不同购买股份也不同。目前,医院领导强行要求已经不上班的同志要把股份退还给他们,还要求到退休年龄的人也退出股份。但是明摆的事情,原来的资产通过大家的努力已经翻了好几倍,医院按照原来股份的1.1-1.
我一普通朋友的表弟公司发行原始股,但该公司章程中写明非公司员工不得购买,违者罚款并没收原始股股权。我通过他表弟认购了一部分原始股,并与他表弟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如分红则分红所得归我,如上市则上市后卖出全部所得归我。但股权证上名字是他表弟的,我想问问我跟他表弟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如上市后他表弟将卖出全
本人所在公司打算要卖厂,为避免发生交易税和员工年资赔偿等费用,改为股权转让,这样就把员工年资赔偿问题搞得完全没有希望,现在我们有向公司提出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全厂员工已经联名上书给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即将被收购,关系到员工股份升值,但部分员工已在年初卖出股份,现在即将被收购,股份升值,年初卖出股份的部分员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有股份的员工的新股份,请问有升值股份的员工会不会受到影响,新公司还能不能收购成功?! 谢谢 盼尽快回复!
您好: 有关地下车位相关问题想咨询。第一:我已经购买地下车位,购买时开发商说只有使用权,使用年限和房屋年限一样(合同上已注明,70年),想问问这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第二:我只购买了车位,但还没有车,不使用,物业也让交纳管理费,是否合理。 谢谢!
我是事业单位的工人编制,单位要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了,不知道工人身份的我能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吗?不知道发到这里咨询合适不?
在2002年,我和其他3个朋友各出同等资金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未注册公司。只是挂靠某家工艺品外贸公司,以它名义做)共同经营。在2004年其中一个甲撤出公司。公司给他本人一笔钱作为撤股金,只是没有书面文字。他写了一个收据现已丢失。在2006年和2008年另外两个相继离开。临走时有简易的书面文字,给了一笔钱表示撤股离开
您好!房屋业主授权给集团公司管理租凭业务,而实际操作此业务的是集团分公司,我想问下,跟集团分公司签订房屋租凭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