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青岛工作,公司给缴五险,我是外地城市户口。公司只有五险,公积金只给青岛市区户口员工缴纳。不给我们这些外地户口员工缴纳,请问这样合法吗?
08年毕业了于康缘医药公司培训一个月,之后下到苏州市场做医药代表!因为市场问题没赚到什么钱,离职的时候交接市场弄得很不愉快,本身我接市场就有两个月是没提成的,而且被压了很多库存,最后反而让我给提成给别人,包括库存的提成,所以我非正常离职了!!现在档案在本地人才市场,还是挂在康缘的头上。并且住房公积金也
近期查询个人公积金缴纳情况发现:公积金中心登记情况是公司和个人各缴7%,而实际情况是每个月的扣款全部为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这样做公司算合法吗? 公积金中心的登记情况如下: 单位缴存比例:7% 个人缴存比例:7% 工资基数(元):1258 月缴交额(元):176.12 计算下来,个人每月应缴应为88.06,现在
由于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中“住房公积金比例大,所以部分用工单位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其中三险或五险,住房公积金不缴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所在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建立时间短,规模小为由,在个人买房的时候也不给支取,说只有等你退休之后才能支取,据了解实际他们在用我们的钱大规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赚取利息,有人给他们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他们却说我们是自治州,不受那个条理
我们的单位到现在都还没给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不知合不合法?听说武汉市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可我们的单位还不办理。怎样维护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问题!!合同不是和单位直接签订而是和一个劳动服务公司签订的,属于劳动服务公司委派的。不知合不合法?我们在该公
根据合同,我是10年9月进入这家医院工作的(实际上7月底便已上班)。当时是通过卫生局的考试面试进的编制。 而至今医院未予缴纳住房公积金。理由是第一年是见习期,要等到一年后定级转正考试合格后方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问这事合理合法吗,谢谢! 我所在医院性质是差额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