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合伙合同上,一方不便出头,而用他人的名字在合同书上签字,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
请问:在双方合伙合同上,一方用他人的名字代表自己的利益签字,这合同是否有效?
甲乙丙三方签订合同,甲买乙卖,丙方是居间方,甲乙都签字跟日期,丙方只有公章,没有经办人签字 也没有日期,这样的话这个合同是否 能够生效
是这样的有段时间我在网上写文章,之后就有网上编辑找我签约,当时我就复印了两份合同签好一起寄到他们公司去,但是当时我忘了在授权书上签字,现在我们双方各有一份合同,除了授权书其他都签好了字,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