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的家属,我的家人于2007年年末在吉林省吉林市西正园酒店吃饭摔伤导致3级残疾,就此于2008年1月8日对西正园酒店进行起诉,因为拖拉的时间比较长导致当事人死亡.2008年10月重新起诉,2009年5月给出裁决. 受理单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在审判期间,我得知被告方西正园酒店的老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让负责本案的
案子一审,二审,胜诉。对方申请再审立案,当事人需要再开庭出庭吗?
我刚接到省高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说叫我寄身份证和书面意见去,我们的案子已经一审,二审了。很简单的案子,外嫁女土地征用款。对方真是吃了饭没事做。不知道再审要不要再开庭出庭。还是就书面审查?
一审结束后.我发觉一定会败诉.因为诉讼请求不当,那么准备上诉二审.因有新的证据,更改诉讼请求,胜诉机会大.请问,二审可更改诉讼请求么
求助,一审胜诉,原造不服,二审却发回重审,那么重审再胜利。。。。
由于原被告无理取闹, 告被告说房子被被告楼梯搞坏,经过二次鉴定不是被告所为,一审胜诉。 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二审发回重审。 指出的由于原告本身无理取闹,二时无任何证据,本身底气不足,被告证据铁证如山,但因原告 某些关系之类的 发回重审被告 胜诉已成定局。 那么原告再上诉之类的再发回。。。。
我2006年9月30日租的房,租期3年,做个小旅社。他这个房子是80年代用煤碴砖建的,阴暗潮湿,后来做过酒楼,之后一直是做快餐和米粉,我去之时形同废墟,所有木质装饰早已腐朽,就是用一根手指也能摧枯拉朽,无水电,里面垃圾成山,死鼠遍地,蟑螂乱跑,厕所不通,这些在一审时有街坊和当初的工人作证,有证言和证词。我来时
一审胜诉后,二审期间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给前妻,二审胜诉后,这套房产是否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您好! 我们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后到了二审法院,在二审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庭外和解,我们中有个别上诉人现又不想执行和解协议(当时是同意的),请问下,和解协议生效后不执行会有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