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嫌弃男方没有正式工作挣不了钱,女方有正式工作感觉婚姻不幸福。男方对女方处于忍让,而女方却不领情。于是女方觉得与男方生活不幸福要求离婚,可是双方生有二个儿子,还有二套房子。男方该如何保障离婚后的权益。
买第二套房时 女方父母掏了5万 男方父母掏了9万,还借了4万,男方父母帮还了2万,装修时男方父母掏了3万,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由于男方的过错,男女双方不同再继续生活,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离婚时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外地人,有固定工作,收入稳定,现有一女儿,今年4岁,所住房子是婚前公公婆婆的,现在面临拆迁,男方由于不务正业,没有任何积蓄,婚后房间里的家用电器设置女方购买的,如果离婚,除女儿的抚养权外,我还能得到什么?请帮忙!谢谢!
女方现患有精神疾病(不影响正常生活,但劳作有一定影响),男方提出离婚,从法律上讲女方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女方在工厂上班,由于上夜班时间太久有点发困不小心被注塑机压到手指,工伤认定为5级伤残,此事造成心里一定伤痛和阴影,后利用工厂的赔偿和自己的积蓄回老家建房,在修房过程中与划定的地基(地基所占用的农户发生阻挠、争执)农户存在矛盾。建房期间男方一直在外打工未负责帮助建房,由于女方建房都是自己购买材料、核算
男方因为与女方不和,婚姻不幸福。女方对男方处于忍让,而男方却不领情。于是男方觉得与女方生活不幸福要求离婚,女方也同意,可是双方生有一个儿子,女方想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还有一套房子。女方该如何保障离婚后的权益。
婚前男方贷款买的车,婚后女方还的款(有还款机打小票),还有一部分没有还完.房子是按揭的二手房,前些天由男方交的首付,现在户还没过过来,贷款也还没办下来,但由于男方过错,现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保护女方的利益。
你好,周律师,我想咨询下我是2012年底订的婚,2013年底结的婚 ,但是没去领结婚证,因为一些事情男方提出离婚,说补偿我两万,我们有个店子是2014年2月从他姐夫手里接手,但是合同是他姐夫的名字,还没改过来,营业执照是男方的名字,当时他是做的假合同办的,男方说店子没我的份,说我没出钱,这种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