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您好!我丈夫2004年2月14病逝当时单位给我生活费每月200元,孩子160元。2004年----2008年都领到了,后来一直没领到过,这两年内找单位一直没得到答复,最近单位说我的生活费到50岁以后才能有,孩子18岁之前领取。现在至今还是和孩子一起过,没有再婚。请问真的有这样的政策吗?
离休干部逝世后,遗孀生活困难,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 按文件规定 ,遗孀符合补助规定,但是单位一直推脱,或者拖延。 请问如何解决 请问网上在哪可以投诉吗?
我父亲属于离休对象,生前累打报告但未批准。现在我报告反映。上面说我父亲属于离休对象,人死了不能批为离休。遗孀生活费的也只能按退休发。这种说法对吗?
我想帮个街坊老太婆咨询下:老太婆现年80多岁,老伴于83年去世,生前是合作商店的职工。其儿子于78顶替进入合作商店。后因经济体制改革,合作商店让其儿子提前退休。请问老太婆有没有企业退休遗孀生活费补助。
我亲戚无工作,丈夫5年前病逝了,单位给予90元/月补助,死者有三弟兄,单位应补助其老母50元,但只承担1/3=17元,请问这样处理对吗。谢谢!
律师,您好! 我父亲是煤矿职工,矽肺病,提前退休后60岁去世。 我父亲生前的退休金是从县社保局领取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曾经申请有社保局发的生活费。后因煤矿所有权属更迭,生活费没有了。 请问,职工家属的生活费是不是与煤矿企业的所有权属无关?社保局是不是应该一直向在册的职工遗孀发放生活费?现在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