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和我婆婆是二婚,双方各有子女,公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婆婆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亲生婆婆已病故,经人介绍后结婚,在两人婚前协议说财产各管各的,在婚后双方都各有加造了房子,全部生活开销都是是我公公。 在2000年宅基地动迁,动迁协议是我公公和我老公,货币补偿,婆婆为了享受土地养老就将户口迁入,所
房子是我老公和我的共有,我老公3年前已经过世,目前房子产权证上的户主还是我老公和我的名字。这一套房子的第一继承人公公已经过世、婆婆已经放弃该房子的继承权(有非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没有子女,我是这套房子的唯一继承人。这种情况下想要出售该房子有几条途径?是房子必须过户给我后才可以出售?还是我可以直接将该
我共有兄妹三个,我父母亲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由于长子(我哥)长期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母亲在去世前留有公证遗嘱,其遗产(主要是房屋)由其余二人(我和我弟)来继承。但由于我哥很早以前就将房产证、土地证拿走,致使我们无法办理有关房产方面的各种手续。象我们这种情况,如何办比较合适
05年,我在外地结婚,父亲随儿子我一起去外地生活照料家庭,继母则留在当地,随其儿子一起生活。 06年,我独自出资,买了一个房子,打算将来给父母养老用,房产证写的是我父亲一人名字。和父亲口头约定,可以住到其百年。但是百年之后还是我的。也没有想特别多。 现在,我又多了个担心,父亲和继母这些年各自忙各自儿
目前我居住的是老房子 ,房产证上的姓名是我大哥的,而我大哥所居住的新房子,房产证上的姓名是我父亲的,父亲已经病逝,本人和母亲住。我们是哥两个,均已婚。请问,我如何把老房子的房产证的姓名变更为本人,需要走哪些法律程序?强调一点我和我哥都同意把目前居住的房子归属到自己名下 如果是双方写协议, 那么协议书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办理离婚以后,原来一套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要改为其中一方的名字,去掉另一方的名字,应该如何办理手续比较节省费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