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师带过的学生上高中了,一次学生回家和家人吃饭碰到老师,老师喝醉了看此学生不和自己打招呼
一个老师带过的学生上高中了,一次学生回家和家人吃饭碰到老师,老师喝醉了看此学生不和自己打招呼,醉酒情况下扇学生两巴掌,事后,学生家长不愿意要求赔偿5万元损失费,要不就去教育局告他,让他没工作。请问老师在校外打原来教过的学生并且是醉酒情况下触犯法律吗?怎样处罚?家长行为对吗?
老师上课时没收学生手机,学期末归还。 老师没收犯法吗?学校有这种权利赋予老师吗? 学校可以明文规定学生带手机上学且在教学区被老师发现开机就要没收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