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前贷款购买一房,领结婚证后才办好的房产证,但是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老公同意,把房产确定为我个人的财产。请问采取什么方法最有经济有效?谢谢您
1、房产有A、B两处,分别处于两地,男方在A房产所在地工作,女方在B房产所在地工作 2、A房产抵押了贷款20万未偿还,B房产已支付首付,为男方出面支付,且执有收据;但续期款为女方名义贷款,房产证名字为女方名字。 3、双方拥有投资权益约30万,但均是与他人合伙,且都是由男方出面进行的,现女方无直接证据证明双方拥有
1、房产有A、B两处,分别处于两地,男方在A房产所在地工作,女方在B房产所在地工作 2、A房产抵押了贷款20万未偿还,B房产已支付首付,为男方出面支付,且执有收据;但续期款为女方名义贷款,房产证名字为女方名字。 3、双方拥有投资权益约30万,但均是与他人合伙,且都是由男方出面进行的,现女方无直接证据证明双方拥有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下:婚后我买房时,要怎样做才能让房子成为我的个人财产?是不是可以特别约定?签购房合同时“特别约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特别约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吗?
我和老公贷款买的房子,产权证是老公一人的名字,贷款没还清,还在还款期间。我想把房子做公证。如果离婚房子归我(妻)所有。债务归(夫)老公所有,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归我(妻)所有可以么,怎样写才能有法律效应呢,在不侵犯夫的合法权益下?多谢了。
男方以双方感情不合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结婚期间他上班我在家带孩子,照顾老人,要离时他说工资是他的,房屋是老人,还有家里的果树收入也是老人家的,我没权去和他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怎么为自己争这份权益。生一女该归谁。
我姐夫私下将房产证抵押借了高利贷(房产证登记的是两人的名字),姐姐想到房管局挂失房产证,但姐夫拒不配合办理手续。姐姐向公安局报了案,并想通过离婚保全自己名下的财产。请问这种办法可行吗?有没有另外的办法? 高利贷到期后高利贷者有没有权力占有房子?姐姐该向谁追讨属于自己的财产?姐夫已将借的钱挥霍一空,并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约定好归属的,这样子的话共同财产若有一方不在了,如何来分配呢?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约定好归属的,这样子的话共同财产若有一方不在了,如何来分配呢?
老夫妇两人想:如一个去了,夫妇的共同财产(房产,存款等)全归剩下的一个所有。暂不给儿女子孙。该如何办?
双方结婚20年。一方发生意外事故已亡。夫妻有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并且有已忘的一方有兄弟姐妹。户主是男方已亡者。当其妻子想把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儿女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明? 其二。如果男方 已亡者的母亲活着的话如何分配这个财产。如果已亡的话是否要分配给其他男方的兄弟姐妹呢? 非常感谢
双方结婚20年。一方发生意外事故已亡。夫妻有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并且有已忘的一方有兄弟姐妹。户主是男方已亡者。当其妻子想把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儿女的时候。需要什么证明?其二。如果男方已亡者的母亲活着的话如何分配这个财产。如果已亡的话是否要分配给其他男方的兄弟姐妹呢?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