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着5月22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书去太平洋保险协商理赔
今天拿着5月22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书去太平洋保险协商理赔。保险公司说鉴定报告是按原条例标准写的,说什么今年5月1号条例有新的解释和说法,说他们领导不承认这份鉴定报告,我说那我去二院让医生按新条例解释从新做个鉴定报告,他们说不行还是不承认,说去别的鉴定所做个新报告,他们说也不承认。从一进门就开口说你们去起诉吧。感觉保险公司有点无理取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汽车全责,行人定为十级伤残,住院7天,为什么去保险理赔时却只赔7天的护理费???
病人要求赔90天 我是司机,是由我去告保险呢还是由病人去告??????/
我的鉴定结论为8级在鉴定书中没有看到医疗终结时间和后续治疗的东西,请问一下是不是可以认为鉴定日期为医疗终结。
本人五年前交通事故致髋关节盂唇损伤,因盂唇损伤很难诊断,目前国内能诊断此病的医院很少,我这五年不断求医,终于在三月前在北京确诊,并建议我休息开给我病假条。现伤残鉴定9级。车祸至今一直无法走路在家休息。因当时一直查不出原因,故我们这的医生没给我开病假条。现准备结案。请问我没有病假条能得到误公费吗?如不
请问律师 您好!我的亲戚坐在中巴里与大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造成颈椎神经压迫而导致双手手指握拳或伸直有困难,(譬如无法拿筷子吃饭或洗漱),做手术嘛当心不成功而导致上半身瘫痪。其他的部位还算正常。像他这样子出院后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大概能评为几级伤残?又如何进行理赔工作?
已经签订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推翻吗?可以在伤好后在做鉴定书吗?
已经签订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推翻吗?可以在伤好后再做鉴定书吗?此份鉴定书在诉讼中是否有效力?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姐被车撞了,一审判对方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全部医疗费27901.17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但对方保险公司二审上诉说:医疗费超过限额17901.17元,精神抚慰金应我姐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要求减少赔付1500元, 不知该如何应诉答辩,依据那条法律那款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