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逆行的机动车侵入对行的非机动车道,撞伤如何判定责任。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行走,被侵入对行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伤行人后部(如同汽车追尾),交通队事故认定书判断为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者是否恰当。发生事故的马路为机动车单行路,由于下雪行人在非机动车到借道行走。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带人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一个东西路路口,快行驶过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车撞倒,撞伤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后排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轻伤,后排乘客脸部有7公分伤口,伤势较严重,电动自行车被撞的粉碎,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电动自行车是醉酒驾驶,轿车是酒后驾驶,责任该如何判定?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被横穿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了,责任应如何判定?
我妈妈前两天开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被一辆急速横穿非机动车道的轿车撞了,胸椎骨折,警察判定同等责任,请问此判定是否可以推翻?
机动车因抢道与非机动车发生车祸,造成非机动车上两死两伤,这个责任怎么判定?如果赔付
机动车因抢道与非机动车发生车祸,造成非机动车上两死两伤,这个责任怎么判定?如果赔付,该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