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霍邱县马店镇陆山村政府征地情况是否属实? 我们全家都住在乡下 有住房 土地,我父母户口在乡下 就是我的户口在镇上,以前都是村里管的,现在政府要征地,村里说我的户口在镇上没有征地 住房补偿,户口也不让再迁到乡下, 请问这个事情对不对?我需要把户口再迁到乡下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谢谢
我想知道有关于,安徽省六安市农村土地被征用,给农民的补偿是多少,土地,房屋,树木,是安什么比例给农民补偿的。急急急 现在对于农村土地马上就要征用,对于人口方面有没有控制。比如说男方马上结婚女方将户口迁入征地男方家,那么女方是否会算入到补偿人口内。
因全椒火车站附近进行商业规划发展,本村及周边的村子,都被征用,包括,居住房屋,农田等规划征用区内所有东西。 襄河镇有委托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结合本县的情况,给出以下补偿标准: 1. 居住房屋:950元/平方 2. 农田 :20000万/亩,(10月1日前给出的标准是 22000元/亩,过了2010年10月国庆又降低了20
朱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萝岗区政府在05年征收官洲(现国际生物岛)的地,当时我们是首批次搬迁户,当时我们搬迁的时候筹建办的负责人承诺不管是前面搬出还是后面搬出,房屋补偿金额是一致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是,最终发现补偿金额远远低于2009年钉子户搬迁的补偿金额,同时09年的钉子户还有相关的拆迁奖励金,而作为配合政
家人在村里把一片荒地(属于国家)开采用来耕地,现村政府(国家)占用用来修路,请问赔偿款应该如何分配?是全村共同分还是开采家庭所有?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
我是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村的村民。2011年2月26日我村支委会书记向我提出征地要求。补偿标准:每亩2万元。我认为不合理,可其他40余户村民都同意征地补偿标准并且在“征地协议”合同书上签了字,唯独我一户没签。就在2011年3月2日我村书记通知我:“2011年3月10日准时在我家麦田地里破土修路”(所谓修路就是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