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父母给我购买了一套房子,房款已付清,可是房产证属于我的名下,并且房产证是婚后才办理,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房产权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各位专家: 您好!2010年我以个人名义首付55万,个人贷款35万,总价90万购买了一套房子,房贷将全部由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偿还,5月份拿到了产权证。6月份我和爱人领证结婚,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我以后有打算房产证更名为夫妻两人的名字,在此想问下各位专家,如果房产证更名为两人名字,万一以后两人分开,这套房产
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在今年3月买的房子,4月份房本下来了,房本写的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随后我俩在5月份结的婚,但是当时为这房子,我出了10万元钱,我老公出了将近40万元,总共50万元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还剩50万元的贷款要换,那么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如果离婚,我有权利分割此房房产吗?最终能分到多少?
领证后第2天买的房子,父母出的首付,我和妻子一起贷款。购房合同上写了我、妻子、我父亲的名字!如果离婚是3人平分还是4人平分?(有的律师说写了我父亲的名字就等于写了我母亲的名字)
我跟老公结婚10年,在06年时买的房子,可是房子的所有全部是对方父母全付的,现在我们要离婚,我是否能分割到房产呢,能分到多少呢?这是如何分配的呢,谢谢! 房产证名字是我老公的名字。父母偶尔同住
本人为男性,2008年4月结婚,2009年7月购买天津市东丽区某限价商品房一套,房屋总房款40.7万元,房屋为期房,2011年6月计划交房。该房屋购买时首付款2成加税及维修基金共计9.7万元为我本人父母出资,房屋剩余资金32万元是以我和我妻子以夫妻共同还款的方式在建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0年,主贷人名字是我本人,请
我与丈夫05年结婚,08年购买的二手房,(房款10万元)房款当时都是我借的娘家人的,还有我自己的1万元存款,现在已经还得剩5万了,期间老公的工资还了一部分。房产证上是以前房主的名字,买房时只签了一个书面协议,协议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当时我借款的时候没有借据,如果我起诉离婚房子怎么判,借款如何分担。 我下岗了
王刚婚前组合贷款购得自住房一套,总价100万,首付30万,公积金贷款30万,商业贷款40万,因为是预售房,只取得预售合同,一年方可取得房产证。一个月后,贷款进入正常还贷。半年后,该房总价涨到200万,王刚与张红结婚。婚后三个月,王刚取得房产证,并只有王刚一人的名字。前提:房产证只有王刚一人的名字,不追加张红的名
我有两处房产,一处平房(待开发,即升值);一处门市。 我经营电脑销售多年,于2008年购门市一处,主要由我经营,女方配和。现要求离婚,双方都要门市房产,应如何处理,我是否有优先权?(2009年左右至今,由于矛盾,我基本上不用女方参与经营)(另,我有固定工作,门市有雇员管理,女方无固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