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7年参加工作,就职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做护士,2009年五月从单位辞职。这个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我现是大连户口,想在大连参保,不知如何能接上以前的工龄继续保?请高手帮忙!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我现在大连自己做企业
关于个人劳动保险和劳动合同的问题(青岛地区)望详答,先谢过各位老前辈,谢谢!!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自身情况,各位前辈那里不明白我再补充,谢谢了。07年大学专科毕业,有报到证,但不知道干什么用,一直工作,但是一直没有投劳动保险,无失业证。如果方便最好跟我说一下青岛地区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户口在青岛市四方区,接受单位在青岛市市南区。 问题: 1、近期刚换公司要给我投保,问我所要失业证,
我是08年4月份进的公司 但公司一直没有帮我办理劳动保险 现在劳动保险都是由我自己来交的 我现在能要求公司补回我一年的劳动保险吗? 要通过哪些途径来帮自己呢~谢谢!!!
公司里因为没有活,放长假,好像记得有规定,合同未满而公司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所以公司不接触劳动合同,只放长假,停交保险而且不支付工资,我去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得知这种情况公司不但需要交保险,而且需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但公司一直不支付,我需要向哪个部门提交仲裁?
下面我向您简单介绍一下案由: 我爸他们是霍山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的老职工,1993年调至由A创办的红岩石材公司上班。2000年红岩石材公司与外商合资成立东方灵芝宝药业有限公司,我爸他们成为富余人员。合资当时,为妥善处理原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原霍山县地矿局下发霍矿字[2000]29号文件,规定A要继续承担
各位大律师:您好!我于1991年参加工作,03年单位与我买断工龄,单位于1994年起为我们买了养老保险,直至03年算断,但1991-2003年这期间没为我们办理医保,虽然我现单位为我办理了。不知我能否找原单位要求补偿94年-03年期间的医保费用?如能够要求,我该如何办理。谢谢!
律师,您好! 情况简介: 2004年8月我进入A公司工作,合同期为3年,后又续签3年(2010年8月到期),合同约定转正后的月工资为1100,之后以实际调整(增或减)的工资为准,加班费另算。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在甲市,每周工作6天。 一、经过多次调整,我现在的月工资为2100,但是尽管工资上调了,但加班费却没有变化,不管是
1974-1982年原邮电局亦工亦农临时工,1982年前后国家劳动总局出台文件清退亦工亦农临时工被清退!他要求1998年分营后的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邮政局为其买养老保险,而劳动法1994年才规定1995后为职工买养老保险!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就算是要求也应找劳动部门对吗?
1974-1982年亦工亦农临时工,1982年前后国家劳动总局出台文件清退亦工亦农临时工被清退!他要求单位其买养老保险,而劳动法1994年才规定1995后为职工买养老保险!请问他们的要求合理吗?就算是要求也应找劳动部门对吗?
我原来在黑龙江省工作时参与了劳动保险,后又在山东工作了8年,这边公司也给办了劳动保险,最近听说,这样是不可以的,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将其中的一份退回来,或者说是合并到一起,必竟交了那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