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个月,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明书1050的基本工资和200的岗位补助。但是签领工资的单子的时候上面却打印的是500的基本工资和600的岗位补助,请问这是否违反合同法。 是不是如果以500作为基本工资而600为岗位补助,公司就可以以降低岗位补助为手段压低我的工资?
我单位一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了 如果要赔偿我 但是原来合同上只记载“共计工资2000元”我的基本工资这项没填 向您请教该怎么算? 还是任凭用人单位说多少是多少?谢谢!!!
我在北京的一家药店工作了一个半月的时间了,还没有转正,开始说的是每月基本工资900元,可从7月份已经上调到960了,公司如果再发给我900,是否合理?
我目前在孝南区一家二级医院上班,试用期即将结束。我的岗位加薪级工资不到七百。另外发了二百多一点的补贴(医院单独算的),请问单位这样做可以吗?
半年的工作结束了,可工资还一分没发,更可气的是连个说法都没!叫我们怎么安心工做?明年的毕业生们还敢考特岗教师吗?连学校都没了诚信,现今“诚信”上哪找去?
我们是村委会聘为本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入户普查员,普查早已结束,但到现在也没给发工资,也不知道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