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帮帮忙啊。 我的情况是:我于今年2月10号以每月1200元价格整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于2月20号找了一对情侣来合租分摊房租每月600元。他们第一次交了2400元(3个月房租+600押金)约定协议租期是一年,我们拟的协议中规定了:若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甲为我们出租房,乙为承租方)须在明年2月10号前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若甲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则交还押金,并赔付协商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房租的30%给乙方;若乙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并赔付协商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房租的30%给甲方,并无权收回押金。 但是才住了几天,我们就发现这个男的总是半夜回来,女的也上夜班,影响我们休息以至于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于是我们想终止合租,2月23号找他们商谈说如数退还他房租和押金总计2400元,在他们找到另外的房子前我们不收他们在住期间的房费和水电煤气费,他们找到房子后搬家我们承担搬家费。但是他们一直拖着不肯走还变本加厉。但是他们的晚归实在对我们影响很大没法住。 我想知道:1。我们拟定的这份协议是否是有效的?(我们不是房主,是二房东) 2。如果有效,我们要终止合租,按协议应该给他们一共多少钱? (协商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房租为7000元,是不是该给他们7000*30%+600押金=2700元就可以了?还是交还他们所付的2400再+2700元=5100元,要是是后者5100元,我们的损失就太大了。那样他们要回2400块,我们之前还存在租赁关系吗) 3。如果我和房东解除租赁关系,也就是我们不租这房子了,是不是可以不用赔他们什么钱了?(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损失什么,无非就是重新找房子而已) 4。我一定要终止合租,可是他们太难缠无法协商解决。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有没有好的办法?
我现有一套贷款住房,房子以我的名字购买,父母出的首付,我还贷款,现在又以女友要将名字也写上去(两人的名字),请问,这问里面有什么说法吗?
我的房子被强拆两年多了 开发商到现在都没给解决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在没通知我们的情况下被开发商强拆了 现在都两年多过去了还没给解决 他们是黑社会我们也惹不起 我的房子是门市房他们只给2000元一平方米而市面的房价2000元连住宅都买不到 他们明显的就是黑我们老百姓 要回迁不行要钱就这些 我们一家都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社会地位就连想告他们的费用我们都出不起就这一处房子他们给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我于2009年10/1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楼临街的门面房,当时转租的时候有转让费,后又装修花了一万多。现房东通知因不想在本地发展了,要卖房子。如果卖了之后会把房租跟压金退还给我。这件事属于房东提出的解除合同,而且合同未到期,如果退租,那房东除了要退还房屋租金,押金,转让费是否也要一起赔偿?
我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把房子出租给一个人,先收了三个月的房费,结果第三天,有人报警说是被骗了,派出所我把找去,说是我租房子的那个人,又将房子出租给现在的小姑娘,收了她半年的房费。我现在要和这个小姑娘重新签个协议,算她交了三个月的房费,让她住,但是她说她交了半年的房费,一定要住满半年,派出所也协调不好,
我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房东要卖房子,牵涉房屋转让费,要怎么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房东(甲方)如要出卖房屋,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相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这样如果房东有提前两个月通知,是不是到期就一定要退租?
你好,赵律师。我是2010年10月25日签的起租合同,于2010年4月30日结束。是押一付六的租金。这间住房被中介公司隔成七个单间,我们住了其中的一间,现在为止,已经有三户入住。但是在2011年11月21日晚八点,中介公司莫名其妙的招进来一群保安与我们入住在一起。中介公司也不与我们详说,就说让我们搬走,等我们搬走以后,说
前两天我顾得司机出了交通事故他在正确车道行驶路边一辆接送孩子的电动三轮车骑到机动车道我车的右边的倒车镜把他的车带倒了,骑车的是位60岁左右的老人呆着孩子(上幼儿园),出了事后立即报案,还有保险公司(车只买了交强险)然后把伤者送往医院检查,查出老人锁骨骨折小孩小母脚趾头搓伤,后经医院决定小孩打石膏回家休
转租的房子遇到拆迁问题,如双方商定同意我搬出,需要书面写明吗?怎么写法?如是房主不同意终止合同有什么
转租的房子遇到拆迁问题,如双方商定同意我搬出,需要书面写明吗?怎么写法?如是房主不同意终止合同有什么办法?
我们这边拆迁然后政府给还建房给我们,我们家我哥和我(女儿)各要得一套房子,哥的房子先分下来的,所有补差的平方的钱均为我爸妈所出,我的房子后分的然后爸妈把他们的50个平方给我们,让我们少交了4万块钱,但是剩下的房款均为我们自己所出,现在嫂子吵架说,房子不该给我,平方也不该给我,还搞的把我妈妈气的胃出血,
您好 我想咨询下 ,农村盖房子工人出意外,也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请问应该怎么解决,房主包工头工人都无任何合同的,而且包工头无资格证的,是包工不包料的。最主要一点是,在完成那部分工作处的意外,那部分本不在承包范围,是房主要求的,请问是不是三方都有责任,因为这应该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所以没有无过失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