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身亡,只留下一处房子,现在他父亲住着,房子是临结婚时买的,双方都凑的份子,房产证只写了丈夫的名字,请问妻子有继承权吗?应继承多少?
现有一家庭,丈夫意外交通身亡,其妻子(退休)、儿子(无正式工作)、死者父亲(现仍有5个子女)获得30多万的交通意外身亡赔偿金。由于死者生前以自己名字购置一商品房,合同上虽然没有其儿子姓名,但是生前与妻子合议,一直主张将房子过户至儿子名下,并共同书写过一份赠与协议,但不料在即后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现由于
没有合法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女方(妻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权吗?
一女子与一男在1998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两人生活在了一起,99年生有一女;在2010年6月24日,男子不幸翻车身亡,其男子有部分产业(身前两人共同打拼)和房屋汽车等,该男子汽车和人为全保;男子其直系亲属有(姊妹四个和快80高龄的老母),现在要讨论和解决老人的赡养和财产的继承问题。
二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结婚四年,因为一些原因未领结婚证,但有按当地习俗摆了酒席.二人有一两岁女儿,现在妻子还怀孕待产.丈夫意外死亡,有些赔偿金,男方父母都在,那赔偿金要如何分配?妻子有份吗,小孩能分多少? 现在就等于有两个孩子,一个两岁,一个还没出生.赔偿金男方父母有份吗 孩子出生后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要归谁?男方父母
您好: 想请问下!离婚后女儿被判给了女方,但男方一直未提供抚养费,前些时间男方出交通意外!且有生命危险,目前不能写遗嘱,假如男方无治,请问其前女儿能继承他的部分财产吗?如果能,能获得多少? 谢谢!! 谢谢两位律师! 但还想问下!目前男方还在重病室,且无知觉,如果以后成残障或者植物人,是不是能继承
儿子和儿媳相继去世,我觉得孙子可怜,就将属于我应继承的遗产都给了我这唯一的孙子(当时20岁,身体不太好),因我年事已高,没能力照顾孙子,就让大女儿,孙子的姑姑代我照顾孙子,儿子留下的财产和房产也由大女儿代为管理。一年后孙子突然病逝,大女儿说,财产我已经放弃了,孙子是她替我照顾的,所以财产就是她的了,我
儿子、儿媳先后去世,留下唯一的孙子和几十万家产和一套房子,我可怜孙子孤苦伶仃,就把我应继承的遗产都给了孙子,因我年事已高,没能力照顾孙子,所以就由我大女儿替我照顾,财产和房子也由她代为管理,一年后孙子病逝,财产和房产就都归了大女儿,我觉得不合理,我是把遗产给孙子的,不是给大女儿的,我为儿子一家付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