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姓李他向我家院子里倒砖,我爸妈不让他倒砖,就打我爸妈了,打得嘴出血。没有录像,旁人会证明是他先打人 第二天,他又向我家院子里倒砖,又打我我爸妈,这时候我的姐姐哥哥看到了,就打了他。把我姐姐哥哥打他的情况录下来了。 我家有理,就是 证据不充分。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0年8月10日下午5点左右,我在三里阳光网吧上网,突然有个人在我背后将我耳麦拿下,问我外面的踏板车是不是你骑来的?我说是,他说是丁明给你的吧!~我说恩,他说钥匙呢?我说没有,他说那车子是我的,我说那车站我修了很多钱,他说我管你修了多少钱,钥匙不给老子,你以后来三里老子,天天叫人打你,车子我推走,随后他
因为甲乙两方房屋地争执;早上发生没协商好,甲去找老辈知情者准备中午协商,中午 甲 女方 还没准备好,乙就打电话叫甲进巷子,甲接起电话,乙就骂甲《滥屎》 甲愤怒就反骂《背时鬼》, 乙 挂了电话过来就之间打了甲,还用木头打之,致使甲多处受伤,以后几天甲疼痛无法多次打针,吃药,无法做事情。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
参加朋友生日聚会邀请,临近尾声因为误会发生口角,最终发生严重多人殴打事件,经坚定为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挫伤,在检查间无意发现自己同时处于怀孕在身。经报案后,未达成对被害人权益的有利维护,因为被告方否认事发经过及重要情节,并对被害人口头威胁,请问被害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人生权益。
由于口角之争,双方在第一天已经发生身体摩擦(或殴打)只有两人。第二天再次发生殴打,其中一方是多人(多人方全是亲戚)请问这样的事在刑事上怎么界定,一人方有责任吗?
我弟弟在校放寒假期间在校进行补课,放学后出校门口不远就被一帮学生所殴打,致使弟弟现在在医院意识不清,打架过程中我弟弟未做正当防卫,发生殴打事件后是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在双方都没有报案,也没有进行伤鉴定。事件发生已过去14天了,目前医药费对方愿意承担,问题是校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我方是否还需要立案,
男女朋友,男方因为酒后谈话矛盾,在大街上殴打弱者女性,致使女方左手无名指骨折,右耳鼓膜破裂,男方不付医疗赔偿.请问这是否触犯法律,应受怎样的法律制裁?
第一天:姓李他向我家院子里倒砖,我爸妈不让他倒砖,就打我爸妈了,打得嘴出血。 第二天,他又向我家院子里倒砖,又打我我爸妈,这时候我的姐姐哥哥看到了,就打了他。这时候110来到了,把我姐姐哥哥打他的情况录下来了。 现在这事情归到110了。我家有理,就是 证据不充分。不知道该怎么办,判我哥个姐姐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