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两个儿子,爷爷很早过世,奶奶的大儿子也去世近20年,奶奶有两处房子,老房子已经卖掉了,所卖的钱全部给了大儿子的媳妇。另外一套房子在20多年前大家就口头协商好的是给大儿子的,但是大儿子过世了没法做房产证,他的孩子也还是婴儿,所以房产证的名字是用奶奶的,现在奶奶过世了,这套房子她的小儿子有继承权吗,因为小儿子一直住在奶奶隔壁 多少也照顾了几十年,大儿子很早过世儿媳妇又在另一城市一直单身带两个小孩,对老人照顾很少。现在的这个房子应该是怎么继承的呢?
2008年9月1日我姐姐、姐夫遭遇车祸同时死亡。现就死亡赔偿金如何分割双方家属为能达成共识故此诉讼至法院,女方父母认为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孩子和自几三人均分,可孩子法定监护人(孩子的爷爷)认为应该由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五个人均分,这麽做明显是不合理的 他们还起诉到法院。我想问问具备相关法律知
遗产继承:我父亲死了 继承人只有我和奶奶 法律规定遗产该如何分配?
父亲死得很突然,和母亲已经离婚 没有再婚。公司有笔丧葬费 和保险第一继承人只有我和奶奶现在奶奶那边的亲戚想独吞所有财产 想请教下我和奶奶的继承权是不是能扣除丧葬费后一人能分一半,还是一人分一半后我出丧葬分(估计钱到手后叔伯是不会吐出来的)父亲尸骨未寒就有亲戚来争家产,我已经心力交瘁了。谢谢各位好心人指
我爸爸的姑姐生前与我们同居住了最后的20多年,其无继承条例中规定的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几个侄儿还在生。现政府在其过世后,仍有一笔房屋补贴的钱给予她,她并没有立下任何的遗嘱,请问该笔钱应该如何继承?如何证明这个继承关系?
谢谢律师的答复,既然大姐属于赡养,那母亲遗留有一套约25万的房产以及6万余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子女四人该如何继承。
一男子因公死亡,其妻没有工作,两年后可领退休金;其父年老有病,退休多年;没有子女。 请问:因公死亡的补偿和原有财产应按什么份额继承?谢谢!!
我们兄弟姐妹共6人,其中一子于1998年意外身故,其有一女,现在国外留学。父母于07年2010年先后过世,留下一处三居室房屋,此房一直由父母和长子一家三口居住。父母过世后,长女提出继承事宜,但在分配上几个子女持不同意见,现在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请问是否我们几个子女谁来起诉谁都可以?按照遗产继承法,国外的侄
我爸有兄弟姊妹7人,现爷爷奶奶去世,留下一套住房和几个金首饰(房子有爷爷的房产证,但金首饰身前爷爷奶奶确实有,但没有单据清单证明),无任何遗嘱。在我爸不知情之下,他们已把金首饰6人私下分光,由于该房子的转卖需要我爸的签字确认方可卖出,他们这才谈该房子的划分,其他不提。现请问对于私下分光的金首饰如何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