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七月十八日。我在某健身房健身时候。在教练的指导下完成他所说的健身动作。后因此动作造成我左膝盖髌骨半脱位。需要在北京进行手术。因住院和手术费用数额大。加上在看病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数额不小,我提出要健身房提供经济补偿。但是。对方不但拒绝我的请求,同时找出各种理由推脱,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注
我们小组是83年从天目山国家风景区迁入,按人口分配划分了责任田,自留山和自留地,后来部分村民转为合同制工人后户口迁入社区,且享受国家福利和待遇。还有部分村民买了蓝户口,加上死亡的,现在实际人数才28人(当初迁入是63人)。现在土地被征用,请问该征用费该如何分配?另外再请教下,我们组的山,田,地是国有性质的
我于84年在荒沟沼泽地开荒10年,为了长期获得经营权,于2009.11月和村长书记组长签的20年的合同.今年土地.被征用了,请问开荒地怎样补偿,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出嫁女。虽出嫁了,可我的户口一直没迁出。父母口头上早已说明有一间是给我和我姐的。现在房屋征用了,可政府却不给我和我姐补偿,我们应该如何得到我们应得的那份 我们户口上是9人的,可政府却列明给我们7人的补偿。没有我和我姐的那份。人家都说应该得的,可政府却不肯给。我们现在不能签字。他们就下强行拆迁的
我们村里要把我们家里的鱼塘拿去,来建农民公寓。我们应该可以得到那些补偿?鱼塘里的附着物是否也该得到合理的补偿?
武夷山沟谷纵横,靠西北点更是山势险峻。京福高铁途经我村,使农田和道路被大量的征用和租用。市、乡、村出台的补偿方式是:每亩耕地使用费1000元,地上附着物补助费1000元,垦复保证金22000元,等于永久性一次征完并且付清款项合计每亩二万六千元,其中,还要包含每亩1430元的村部提留款。另外,有一条二、三公里长的机耕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