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将人撞到后将人送到医院去交费的时候跑了。但是在事故发生现场,用他的手机给受害人家属打过电话,有他的手机号。请问这种案件怎么处理。
事发时间:1/27下午 地点:受害人村里 经过:一辆摩托车撞倒受害人后逃逸,受害人送院救治后,28号晚,意识渐渐清晰,但受害人半边脸瘫痪,医生说,很可能发生病变,随时威胁生命。 现已报警处理,但交警大队说,他们找不到肇事者,让我们自己去找,肇事者是隔壁村王某,当时村里好多人都看见了,大家都认识那个人!
本人被摩托车撞后,车主跑走,车牌知道,这样应该要怎么处理,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吗? 是走在人行横道上准备过马路,摩托车从右侧撞来。
助力车的牌照是电瓶车的牌照的,后撞人之后逃回家中,家里人把受害者送医院,后来抢救2天后死亡,受害者方要求赔上60万,是否合理?应该怎么判这事? 是在台州乡下发生的事故,没有探头记录,可说受害者是横穿马路,笔录中记载是撞人后骑着车子走了,可否说是当时昏头了,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手机掉地上找不到,所以开车回
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我应该给他多小钱,现在出院了花了一万8千多,我车子没牌子~他盆骨裂缝,小腿骨折~
2月6日,一摩托车在逆行道上将我父亲撞倒,事后该驾驶员拒绝承认过错,并拒绝陪同我们到医院做检查。之后我报了警,警察来查看现场后,将摩托车托走,并告知让我们进行协商。再后来我们自己到县医院做了检查,并支付了相关费用。 后面和肇事司机联系,他还是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而且只承认支付检查和药费,其它的交通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