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六个儿子。其中有两个儿子经济条件较好,而且不孝顺,患病期间又不来护理。我亲笔书写的遗嘱中:明确说明我死后把我居住的唯一房产委托一个较孝顺的儿子卖掉,卖房的钱我指定由4个较孝顺儿子均分。我不想征求全部六个儿子意见。若征求意见,那两个不孝顺的儿子肯定不同意。
老人已去世,名下房产一院,目前要拆迁,姐弟3人经协商签订了房产分割协议,请问是否必须去公证处公证?拆迁时牵扯到分房,协议是否有效?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去世,父亲生前找人写了遗嘱,说是房子由我继承,遗嘱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有我父亲按的手印和盖的章,有代书人的签名,但没有做公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在父母离异以后判给母亲,对我父亲也一直未尽过赡养义务。现在我想把房产证变更成我的名字,可是公证处还需要我
因之前儿子没有住房,母亲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儿子以后结婚,当时已办理公证,但房子没有过户。不久儿子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母亲现在想将之前赠与给儿子的房产撤销。请教一下,是否可以~~! 急~!
我老伴怎么办?老伴是否也要订立一个遗嘱么?他须要怎么办?怎么写遗嘱?是否要去公证处公证?
你好!我今年60岁.我在08年与儿媳共同一起买一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产权是我与儿媳共同所有.汽车也是我的名字.我有一个不孝顺老人的女儿.我担心她会在我死后要房子.要汽车.我现在身体很好.我和我老伴商量好了.趁我们身体好.订立遗嘱.我把我属于我的房子.也就是我名字上的动产和不动产.准备订遗嘱在我们夫妻死后留给我唯
我有一套房子面临拆迁,当时在签拆迁合同时为了可以扩户20平方,写了我妹妹的名字。我们口头上说好只是借个名字等房子分配了还是属于我的。现在我感觉不妥。我想和我妹妹写份协议书,再找个证明人签名。这样是不是有法律效应。 我想可以的话把这份协议书公证下 ,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公证?还是要怎么样操作更合适?谢谢。
2005年,我父亲出资30万,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剩余的20万由我哥按揭,当时写的是我哥的名字,当时我哥已领结婚证。 2011年,经双方同意,起草协议,如果房产变卖,介时房款我爸得百分之六十,我哥夫妻得百分之四十。我哥夫妻双方已签字并按指印,并由第三方签字,但无公证,请问否具有法律效力?
因母亲生病卧床不能前去公证,而且房屋属于集资房,无房产证,因此只由父母和次子写了房产馈赠书,签字按指印。请问该馈赠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长子如果在父母过世后主张继承权,法院是否确认此馈赠书的效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