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在农村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村民的土地被征收以后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有偿使用?使用法规是哪些条款? 谢谢
我是村里的户口,后来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出,现又迁回区里,户口在我爸爸的户口本上,我爸爸是农业户口,但我的户口写的是非农业并且没有标明在村里,只显示“天津市西青区”,现村里面临小城镇建设,请问我有拆迁补偿么?天津市对这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我方拥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已与村政府签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如土地在使用期间被征占,其土地补偿款全额归我方所有,但现在土地被征占,村民却告状要求取得补偿款,说我方并不是土地的真实所有者,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我方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大兴的一村民,现想拍本村的一块地盖超市(该地现为废工厂用地,有仓库等建筑,属集体建设用地),请问:重新建房的话,要办哪些手续?如果不办手续,直接建房,会不会遭到国土、城建等部门强拆?如果强拆,经济损失是否全部要自负?谢谢
我们家是农村,现有一块自留宅基地(已建房并居住30年),这块地是30年前由我父亲用另外一块地和我二伯父互相交换来的,现在这块自留宅基地使用权归谁?他人是否有权利实质性地占有这块地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我二伯父是否有权利将这块地转卖他人?
你好黄律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由村委卖给私人使用吗?然后私人再倒卖给别人建房。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并且很多村名没有签字同意转让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还想问一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并且需履行相应的什么手续了?
新农村建设旧村拆迁补偿方案中有一条,每户拆迁给予4万元的补助。老年人有自己的房产和独立的户口,没有这4万元的补助。可以和儿子住在一起,可以住廉租房。老年人不给分新房和4万元的补助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甘四川省广安市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镇进行新农村旧房改造,留下了一大堆问题,其实其他问题作为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也不想关心,跟我们最直接的关系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没有补偿款?当时村领导说只要建起房子就每户给补偿1万块钱,可是您知道,现在这个社会,1万块钱什么都建不了,更不要说建设新农
我们那里有个水库,属于一个国营工矿公司,现在他们要征收水库下游4各村的土地,四个村要全部搬迁,这样是按照那个法律作为赔偿标准?希望可以把法律的名字也说下,我去找来看。 有个女的,她去年离婚,两年前就把户口转回镇里,而镇里不让她把户口转回村里,一直挂在镇里。现在现在她不能获得赔款。不知道是否可以通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否会过期(使用证上没有标注使用年限)? 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遇到拆迁应当获得那些补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