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多钟,快十点了,摆个摊,看到城管来了,我们跑了,城管追上来,把东西抢了还了,还威胁说,你还不走开,以后天天只搞你
如题,他们可以这么做么? 我把我门市房的门拿下去了。 在摊上摆放了卖的商品,他们来了就给我抢走了。 他们能管到我的门口么,我东西只是在我台阶上面,没下人行到。
刚放下的东西还没卖就被城管没收了,但没开罚单,当天中午12点没收的,我一个女的,他们叫我晚上10点再去处理。我的东西在500元左右,他们说按立方计算,不足一立方的近一立方算,罚款1000元。如果去拿的话一千元我又觉得没必要,但是如果不拿,这些东西又到了哪里去?是不是被他们瓜分掉了,因为没有开单据给我.....我该怎
我是一名创业者,开了一间手机店,因为宣传所以把广告招牌放到人行道上面,后来村的治保会过来把我的东西没收了,没收过程中有恳求治保会的不要把东西收走,并保证不会再将广告放出来,后来治保会的说你说给就给你吗,就把东西收走了,我想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如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