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想就我的问题咨询一下:我父母现住的房子的承租人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已经于94年去世。爷爷子女5个。爷爷去世时有意愿:因我是长孙并且在爷爷退休后一直跟爷爷居住照顾爷爷生活(奶奶早于86年去世)此公房的大屋由我居住,小屋由二叔的女儿居住。爷爷所有的子女均已签订了一个家庭内部的放弃协议。(此协议人手一份,未公证)自爷爷去世到02年此房的房租一直是我缴。02年我结婚搬出此房,我父亲入住,至今一直由我父亲缴房租。本来叔叔姑姑签订的对此房的放弃协议在我手里,但我父亲以各种借口从我手里要走,04年的时候我已经给二叔的女儿4万块钱并且签订了一个买回小屋的协议。此协议也被我父亲要走。所有的东西我父亲至今也不给我,我想把承租人进行变更,(至少要变更为活人的名字呀)父亲也不允许。(在我找父亲要这些东西的时候,叔叔姑姑再次声明不和我争这些东西,说爷爷说给我就给我)请问我对这个房子还有什么主动权?我咨询公证部门说我没有继承承租的权利。说只有子女才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当初我爷爷的意愿就是要给我,我也不想让父亲成为继承承租人,因我还有弟弟,(在这中间我父亲已经把他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给了我弟弟)如果父亲为承租人了,把此房变为私房后,我弟弟不也有继承权了!这样的话,弊端太多,我该怎么做?请帮帮我!谢谢!!!
我和母亲同住一公产房(户籍也在一起),今年母亲去世,变更房屋承租人时,我的两个外甥不配合到公证处,使我无法过户,(我的姐姐已于2004年病逝),请问律师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能否通过诉讼程序?谢谢
我和女儿现在居住的公产房,承租人是我前夫,5年前离婚时候,前夫把房子留给了我和女儿,现在这套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今年满20岁了,我可以到法院请求变更承租人为我女儿吗?
我和女儿在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已居住20年,但承租人是我公公(公公婆婆这20年一直不在此居住),现在,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十多年前我于前夫离婚时,这套房子法院判由我和女儿居住,现在公证处只能公证承租人变更为我前夫,我不同意,因为前夫现在根本没有权利在此居住。现在这套公产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已年满20岁,请
我父亲租住一公房,作为他唯一的儿子的我和他是同住人,父亲几个月前去世,父亲的侄女乘机偷走租用公房合同,继续在房管局缴纳房租并企图更改承租人为她,房管局未同意,我去提出将房子变更承租与我,房管局表示一定要有父亲的租用公房合同才能变更,我去法院告父亲的侄女,要求其归还公房合同,但是法院称公房不是私有财产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请问公产房是爷爷的名字,他过世后未变更承租人,现在奶奶也过世了,要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经过所有子女的同意?父亲共有兄妹5人,我们一家没有住房,一直和爷爷奶奶共住,我们三口一间,爷爷奶奶一间,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经过大伯和姑姑的同意?多谢解答。 如有纠纷,是否会考虑各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
律师叔叔阿姨们你们好,提前祝你们新年快乐,我现在想请问一个问题,我和母亲过,住在舅舅的企业产的偏单里,现在与舅舅商议完,房子可以变更为妈妈的名下,请问公产房承租变更手续是什么?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