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故意伤人 导致右肋骨第十肋骨骨折 这样算构成刑事责任吗?如果构成,应该判几年?能得到什么赔偿?
法医已经做出鉴定,为他人伤害所致。
65岁老人持刀行凶伤人。受害人脾脏损害严重,切除。肺部划伤。证据确凿。现在困扰我们的问题是:老人家境不富裕,无法支付赔偿,我们还不可以向他儿子索取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啊?我们难道得不到一点赔偿,只是把行凶人顿进监狱而已?医疗费谁出?
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在拘留15天后,检察院发给我一张逮铺通知,事情是这样的,1月6号,我老公开车在北海市贵州市场红绿灯出了车祸,开头没伤到他,报警了,交警说没上当人,叫自己协商,没成。,有报了第2次,交警叫那人接电话,他没接,交警就说没伤到人你就走吧,谁知道走的时候他老婆去搬反光镜,不知道那人什么时候
我们已经私了,他也已经撤诉了,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如下: 本人钟章海(男 身份证号450521197003241518)于2011年1月6日11点30分左右在北海大道与贵州路交叉口处和黄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当时黄先生打电话报警,并向我询问伤情,我听不懂所以没回话。他又报了第二次警,没人来,交警说既然人没事,就说他可以开走了
我的邻居故意殴打我的父亲,致使他面部肿大,腿部骨折,这个事情已经报案,为什么派出所迟迟不立案,请问该事是否属于犯罪事实,是否该立案,我该怎样做才能使派出所立案,我能否越过乡镇派出所直接向市公安局报案
以下事件是否属于故意伤人罪?是否打人者要受到刑事处分?受害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丈夫因单位保卫科人10多人集体上前殴打领导而上前拦阻,被他们打伤眼睛,鼻子骨折,其它身上别的部位也爱伤,现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派出所现在是否应立即对打人闹事者送公安局进行刑事拘留? 现签定为轻微伤甲级,案件已报派出所了,打人者逃跑了,请问打人的人到底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应该怎样赔偿?